【教育意见】东城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施意见

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中小学校督导制度,加强对中小学校的监督指导,依据《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令第624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意见】东城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教育意见】东城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施意见



责任督学挂牌督导

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中小学校督导制度,加强对中小学校的监督指导,依据《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令第624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通知》(国教督办﹝20132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函﹝20141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东城区中小学校督导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挂牌督导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挂牌督导是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以下简称“区县教育督导部门”)以标牌形式向社会公布责任督学的相关信息,并组织责任督学依法对学校办学行为进行的经常性监督与指导。

(二)实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是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加强对学校监督指导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与学校和社会的联系,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有效方式;有利于延伸教育督导的触角,推动督学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及时了解和掌握学校的工作状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监督指导学校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维护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及时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二、完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机制

(一)明确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主要任务

1.责任督学是受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委派到指定学校,按照规定职责和程序,依法对学校办学行为进行监督和指导的专业人员,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聘任并直接管理,颁发督学证,并将相关信息上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备案。

2.挂牌督导是指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以悬挂标牌形式向社会公布责任督学的相关信息,并指导责任督学依法对学校办学行为进行经常性监督和指导。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照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规定的统一规格制作责任督学标牌,标明责任督学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督导事项,在校门外显著位置予以公布。

3.责任督学的基本职责主要包括: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情况进行监督,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指导;倾听人民群众和社会的意见,调查、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并及时向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报告;及时发现、处理危及学校师生安全的重大隐患,不能立即处理的,及时向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报告,并督促学校和相关部门予以解决;对各种突发事件或重大事故,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并向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汇报等。

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的主要事项是:

1)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2)招生、收费、择校情况;

3)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

4)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

5)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

6)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7)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

8)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二)完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运行机制

1.完善督学配置机制。责任督学主要从在职和退休的校长、教研人员和行政人员中聘任,专兼结合,兼顾小学、初中和高中各个学段。原则上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每届任期3年,每3年轮岗交流一次。按照东城区学区划分成八个督学责任区,配有责任区组长,原则上按每1人负责2-3所学校的标准配备责任督学,覆盖全区所有中小学校。

2.完善挂牌督导工作运行机制。围绕督学责任区管理、督学培训、督导方法、工作流程等各个环节健全并完善工作制度,使挂牌督导工作在更加科学、规范的轨道上运行。

3.建立挂牌督导经费保障机制。将挂牌督导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专项经费依据需要足额拨付,为确保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有效推进提供经费保障。

4.建立挂牌督导工作联动机制。依据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以及各相关委办局和街道办事处,要结合本单位职能落实职责,形成相互协调、有效配合的问题联动解决机制,切实落实问题整改工作。

三、强化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保障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有效推进,成立东城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颜华任组长,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领导为副组长,具体负责“挂牌督导”发现问题后的意见决策、工作促进和整改落实。

组织机构:

长:颜

常务副组长:刘 藻、周玉玲、付

长:王 钢、罗 强、段 勇、聂圣立

      王丽萍、高 伟、孔庆亮、徐建秋、尤

员:各中、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收集、整理与初步核实投诉电话,填报“群众来电批办单”并跟踪运转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统筹

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统领;要定期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听取专题工作汇报,研究解决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要足额配备责任督学,为责任督学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要加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建设,加强对督导结果的使用。

(二)分类指导,强化考核

针对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加强指导和检查,建立责任督学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对责任督学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和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考核;建立健全责任督学培训制度,做好入职培训、定期培训、集中轮训等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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