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方案】兴宁市旅游局平安企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平安企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全省平安企业创建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精神和《梅州市、兴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局平安企业创建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旅游方案】兴宁市旅游局平安企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旅游方案】兴宁市旅游局平安企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平安企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平安企业创建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精神和《梅州市、兴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兴宁市平安企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局平安企业创建工作,按照国家和省、梅州、兴宁市关于平安企业创建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平安中国建设的决策及省委省政府、梅州、兴宁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创建平安广东、平安梅州、平安兴宁的工作部署,以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重心,以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为保障,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抓手,深入开展平安企业创建活动,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企业运营环境,为加快我市振兴发展,创建平安兴宁提供安全保障。

二、创建目标及任务

全面推进平安企业创建,至2015年底,参与平安创建的企业实现95%以上达标,2017年底参与平安创建的企业实现100%达标。

通过深入开展平安企业创建,逐步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升的工作机制,实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进一步增强,各种矛盾纠纷特别是群体性事件得到有效预防和处理,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事故明显减少,劳动争议调解成功率明显上升。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平安企业创建的组织领导,成立平安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建新同志担任组长,副局长李永芳、曾铭辉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旅行社饭店管理股股长谢志中、综合股股长刘娟、综合股副股长王丹丹等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局平安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四、创建方式、内容及标准

企业是平安创建活动的主体,采取企业自评、申报,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审查的创建方式。主要创建内容包括:

(一)创建组织机构。将创建工作纳入企业总体工作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配备创建人员,制定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做到平安企业创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内部治安防控。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预防职工违法犯罪。加强治安防控力量建设,完善重点部位的物防技防设施,完善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增强企业安全防范能力。

(三)劳资纠纷处理。健全内部规章制度,规范劳动用工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完善工资支付办法,保障职工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及时排查、调处企业内部矛盾纠纷,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落实源头治理措施,着力解决影响企业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四)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五)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六)安全教育培训。将安全教育培训作为企业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教育督促员工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经过严格培训、考核后上岗。

(七)安全投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中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确保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到位,严格按要求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保证按标准配套安全设施,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八)事故预防和管理。各项安全生产台账齐全,生产经营储存场所、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等符合国家规定和标准的要求,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控。建立健全事故管理制度,及时报告事故,落实整改措施,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九)应急管理。针对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依法进行预案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物资,满足企业应急救援需要。

(十)职业卫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及职业卫生标准规范;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评价等制度;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加强劳动者个体防护,加强职业卫生培训;保障职业病所需的资金投入,按规定定期为员工进行体检,落实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赔(补)偿等规定,保证员工职业健康及合法权益。

各旅游企业应按照市创建标准的要求(详见附件)开展创建。

五、重点任务

一是细化推进方案。各旅游企业要制订创建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落实职责分工,加强指导协调。

二是明确创建细则。各旅游企业要建立平安企业创建细则,加强创建管理工作,统一规范平安企业创建的申请、受理、审查、公告等相关工作程序,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

三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要加强对安全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人员的培训教育,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平安企业创建工作队伍。要创新培训教育方式,把平安企业培训教育列为各部门、各企业培训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以培训教育促进平安企业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是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全面推进平安企业创建。各旅游企业要将平安企业创建工作与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对于已经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企业,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可直接认定为平安企业。同时,有所侧重地选择若干条件相对优越的地区、行业、企业率先开展平安企业创建工作,先行先试,典型引路。

五是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公共媒体资源,进一步加强平安企业宣传教育,面向企业、面向基层、面向职工群众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关于平安企业创建的意义、标准和政策措施,宣传创建平安企业对于促进平安兴宁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营造人人参与创建平安企业的浓厚社会氛围。

六、实施步骤

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结合“平安细胞”创建工作任务,“平安企业”创建分三个步骤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到20155月底前):成立平安企业创建领导机构,制定本企业工作方案,明确创建细则标准。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平安企业创建的良好氛围。

(二)示范创建阶段(20156月至201511月):各旅游企业要结合实际,部署并扎实开展各项创建工作,开展平安企业示范创建,以点带面,典型引路,为全面铺开创建工作作必要准备。

(三)全面创建阶段(201512月至2017年底):全面开展各项创建活动,进一步落实各项创建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机制和队伍建设,有力推进平安企业创建工作。至2017年底,参与平安创建的企业达标覆盖率达到100%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平安企业创建活动,既是积极构建和谐社会,加速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强化平安建设的基础,深化平安建设成效的重要内容。各旅游企业必须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平安企业的重要意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真正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梅州、兴宁市委市政府关于“平安广东”、“平安梅州”、“平安兴宁”创建的重大决策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平安企业创建行动上来,采取有力措施,把平安企业创建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旅游企业要切实加强平安企业创建的组织领导,明确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和职责,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

(三)强化措施,协调联动。要以开展平安企业创建为契机,把各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一并统筹推进,与深入开展执法行动统筹推进,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安全专项整治统筹推进,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与加快推进隐患排查综合信息系统建设和与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建设;与促进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统筹推进,着力提高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水平;与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统筹推进,改善从业人员的作业环境和条件。

(四)强化监督,及时总结。各旅游企业要认真加强平安企业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着力促进平安企业创建的顺利推进。局里将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检查督促,对平安企业创建落后、工作开展不力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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