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意见】潼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意见【范文精选】

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意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4〕130号)精神,进一步改善我县农村群众居住生活环境,提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意见】潼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意见【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住建意见】潼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意见【范文精选】



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4130号)精神,进一步改善我县农村群众居住生活环境,提升农村群众生活品质,加快城市发展新区建设,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市委四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围绕美丽乡村建设,以发展产业、改善民生为导向,以农村环境整治为重点,以“硬化、洁化、绿化、美化”为主要手段,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循序渐进,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统一规划、整合资源、分类推进、示范带动”的原则,从2015年起,整合农民新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专项资金,开展以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管理为重点的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实施“弘扬历史文化、保护自然景观”、“农房建设与改造”、“村道硬化”、“安全饮水”、“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卫生改厕”等方面的项目,着力解决乡村环境脏乱差、环卫设施不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村民环卫意识差等问题,有效提升农村环境,建成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特色村庄,实现美丽乡村目标。到2020年覆盖全县所有行政村。

三、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试点阶段)。时间为2015年。示范点3个:桂林街道双坝村姜家坝子居民点;双江镇五里村黄家沟居民点;崇龛镇薛家村葫芦坝居民点。以上3个示范点纳入2015年度农民新村市级示范点争取补助资金。

(二)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6年到2020年,根据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总体规划项目数据库,结合“潼南县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区核心区”和“百村百园”等规划,按照各镇街准备规划设计资料提出申请、相关部门审核、报县政府审批的程序逐年组织实施改善建设。到2020年覆盖全县所有行政村。

四、综合整治内容

(一)环境整治

1.生活垃圾处理。一是建设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按照“户有垃圾桶、组有垃圾池、村有垃圾车和垃圾中转站,合理配备收集运输车辆”的原则,建设镇、村和主要交通干线垃圾收集处置设施。二是农村垃圾分类处置、分级转运。引导村民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分类入桶入池,通过“回收、堆肥、填埋”等方法,就地减量化从简处理。以村为单位建立专业清扫保洁清运队伍,按照“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置”的模式,分级转运处理农村垃圾,完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三是实施清理,改善整体面貌。围绕控制农村污染源,抓好房前屋后、村级公路、社级便道、河道、沟渠中的垃圾、杂物、污泥的清理工作,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基本实现“三无”,即可视范围内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

2.生活污水处理。一是实施“四改”,控制污染源。对农村住房进行“改水、改厕、改厨、改圈”工作,从源头上对产生的污水进行控制管理。二是实施集中处理,整治生活污水。在城镇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的村庄,建设和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将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在具备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实行相对集中处理。三是试点开展“污水净化”。对于不能集中处理的村,要对各类污水治理工艺进行分析比对,并在小型试点取得实效的基础上,明确人工湿地与无动力厌氧、微动力组合模式为主推工艺,实施“污水净化”工程。到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受益农户达到50%以上。

3.农业废弃物处理。推广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提高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一是禁止随处堆放和就地焚烧秸秆,推进秸秆工业原料化、能源化、饲料化等多形式综合利用,加快农村沼气和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建设;二是积极引导规模化、集约化畜禽养殖,推进生态健康养殖;三是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及相应的治理设施,实行干湿分离,实现综合利用,确保达标排放;四是改造分散的畜禽圈舍,做到人畜分离,并通过绿化植物对圈舍进行适当美化。

4.环境绿化建设。农村重点部位及农户庭院实现绿化,公共场所合理布局景观绿化带。村级绿化就地取材,就势就地,亲近自然,确保和谐。大力推进村边、路边、屋边、水边“四边”绿化。注重与村庄风貌相协调、与庭院经济相配套,带动农村环境美化。

5.整治项目建设。积极整合农民新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农村公路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生态扶贫搬迁、扶贫开发、“一事一议”和林业等专项资金,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

6.农村环境管理。整合各条线、各部门、各专业日常管护资源,统筹建立集农村河道保洁、道路养护、垃圾清运、绿化管护、公厕保洁“五位一体”的长效管理机制;推行市场化、专业化运作,通过河堤、水面竞价承包等方式,由承包人包干管护保洁责任,或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将管护保洁责任落实给专业公司(队伍)承担;建立专项规章制度、固定管护队伍以及村民参与的监督制度,引导制定《村民卫生公约》、《门前三包制度》等村规民约,积极探索村民参与和村民自主管理农村环境的有效途径,使农村环境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轨道。

(二)乡村建设

1.建筑风貌。按照“先规划、后建设,融入乡愁元素”原则,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新村建设与传统村落保护。依据地理条件科学合理制定整村规划,严厉查处乱搭乱建和违章建设,不搞大拆大建;农村危房改造、房屋新建(改扩建)时,要注重农村民居建筑风格与村庄整体风格相协调,充分体现自然地理和历史人文特征;对具有传统建筑风貌和历史文化价值的住宅,进行重点保护和修缮;培育特色文化村,编制保护规划,制定保护政策,促进古村落可持续发展。

2.宅基地置换。推行中心村培育、宅基地置换,鼓励集中成片与整村(自然村)置换,引导农民向城镇和中心村集聚。重点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加强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鼓励各级新农村建设公司成为项目开发主体,鼓励和引导各类工商资本参与建设。深入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全面清理农村闲置住宅、一户两宅、一户多宅及违章建筑。

3.基础设施建设。以中心村为重点,统筹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统筹建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一是提高道路通达水平,完善城乡客运路网规划,构建城乡一体的客运网络;推进农村道路通达工程建设,合理提高路桥结构设计标准,提升通行能力,使主要道路和桥梁能够满足客运要求;改善村庄内部交通及出行条件,结合村庄规模形态等实际,合理确定村庄内部道路密度、等级和宽度;村级、社级道路以水泥路面为主,村落内部通道就地、就近取材。二是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三是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推进村庄公共活动场地、邻里休闲场地和健身运动场地建设,满足村民日常需求;结合推进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优化配套教育、卫生等资源,强化便民服务、科技服务、医疗服务、就业创业服务、平安服务、文体活动、群众议事等功能,形成功能完善、覆盖面广、基本满足镇村居民需要的公共服务体系。

(三)产业发展

1.推动农业产业发展。大力实施100平方公里现代农业示范区核心区和“百村百园”工程建设,发展蔬菜、优质粮油、生态养殖、农业观光旅游、花卉林果、特色经济作物、农产品加工等产业为主;建成土地流转与整治、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循环农业及生态建设等方面的示范区和先行区,以及设施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展示区。到2016年,形成粮食100万亩、蔬菜100万亩、生猪100万头、油菜30万亩、水产20万亩、多经(经果、中药材、花卉等)20万亩的农业生产发展格局,现代农业示范区核心区农业总产值达到40亿元。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业生产结构高优化、技术应用高新化、农业功能多元化、经营方式产业化,基本建成环境优美、生活富裕的现代农业新区。

按照现代农业示范核心展示片、潼北丘陵经果杂粮产业片、涪江北岸立体农业示范片、渝遂高速沿线产业带、琼江下游稻藕水产示范片、南部山地姜椒产业带六个片区的总体规划,统一布局产业,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推动特色产业相对集中、规模发展。将“百村百园”、农庭农场与四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三线”沿线镇街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其他镇街要积极培育特色产业。推广种养结合等新型农作制度,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以农产品物流集团和批发市场建设为重点,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现代农产品物流体系。

2.提升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充分利用农村特色农业、山水资源、田园景观、地域文化和人文传统,加强统一规划,明确特色定位,加快形成以重点景区为龙头、骨干景点为支撑、“农家乐”休闲旅游业为基础的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格局,建成一批农家乐休闲旅游主题农庄、特色乡镇、精品示范区(线)。加快推进农家乐集中经营点的餐饮废水、粪便污水、油烟治理。

五、工作措施

(一)编制建设规划。结合县城总体规划、城镇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善现有各类生态专项规划,加快供水、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处理等专项规划向周边农村延伸,进一步提高生态专项规划覆盖范围。按照“生活宜居、环境优美、设施配套”的要求,科学编制乡村建设规划,细化区域内生产、生活、服务各区块的生态功能定位,明确垃圾、污水、改厕、绿化等各类项目建设的时序与要求。

(二)加大投入力度。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统筹使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的原则,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资金的整合力度。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不同经济成分和各类投资主体以独资、合资、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参与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经济项目开发。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农村安全饮水、污水治理、沼气净化等工程建设。积极探索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生态项目特许经营权、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权以及林地、矿山使用权等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贷款,引导金融资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三)提供技术保障。推广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为主的先进适用技术,切实提高垃圾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污水沼气净化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新型能源利用的水平。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挂钩帮包到具体村庄,落实专人驻村跟踪指导服务,提供政策、资金和技术支持。加强技术服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

(四)深入宣传发动。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先进典型,增强农民群众参与的主体意识,动员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通过规划公示、专家听证、项目共建等途径,广泛动员和引导工商企业、民营企业家、爱心人士等参与支持农村环境整治。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农民主体、规划引领、注重特色、量力而行”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领导。

1.成立潼南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城建的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国土房管局、县环保局、县城乡建委、县规划局、县交委、县市政园林局、县水务局、县农委、县文化委、县卫计委、县林业局、县扶贫办、县公安局、各镇街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城乡建委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县农委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起草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召集各成员单位对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进行研究修订、协调具体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

2.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成立相应机构,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主要抓手,制定《农村全面综合整治计划年度实施方案》。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县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紧紧围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按照全县总体实施规划,积极主动向推进村注入相应的项目和资金,并搞好指导和帮扶。

1.县城乡建委:牵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负责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考核办法。

2.县发改委:负责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

3.县财政局:负责牵头协调、整合各部门的专项资金。

4.县国土房管局:负责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工作,做好农村建设用地复耕工作。

5.县环保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养殖业污水、工业废水及固体污染物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饮用水源的保护。

6.县规划局:负责指导编制综合整治规划和乡村规划。

7.县交委:负责农村主干道硬化,构建农村联网公路,打通断头路。

8.县市政园林局:负责指导建设垃圾处理站、指导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工作。

9.县水务局:负责做好农村水利设施配套完善工作、供水管网延伸、打井等工作。

10.县农委:负责规范畜禽养殖,编制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11.县文化委:负责农民新村文化体育设施、健身器材的配备。

12.县卫计委:负责爱国卫生宣传教育,推进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

13.县林业局:负责农村古树名木登记注册并挂牌保护、指导农村环境绿化工作。

14.县扶贫办:负责清理、调查农村贫困户的基本情况,按照相关的政策给予扶贫帮扶。

15.县公安局:负责农村治安环境整治,严厉打击“黄、赌、毒”等破坏社会治安、影响社会风气的违法行为。

16.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实施和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分解具体的目标任务。

17.各镇街:具体负责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宣传教育引导,充分调动各方面的人力物力财力;负责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实施;负责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监管;负责对本镇街所实施的村提出计划,协调和处理各种矛盾和纠纷,做好用地协调和项目实施工作,完善相应的档案和信息系统录入。

七、资金来源

1.上级补助资金。一是农民新村市级示范点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二是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项资金。三是农村公路建设专项资金。四是土地整治资金。五是农业综合 开发、扶贫开发、沼气建设、林业发展等资金。

2.县财政补助资金。县本级财政根据财力情况适当安排。

3.农民自筹资金。自住房屋建设和危房改造、投工投劳、院坝绿化和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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