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方案】北流市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

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市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畜牧方案】北流市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畜牧方案】北流市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


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及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部署

(一)统筹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病原学监测、免疫效果评估、流行病学调查,重点围绕口蹄疫、禽流感、布病等优先防治病种,强化监测预警。配合自治区、玉林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外来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降低境外疫情传入风险。

(二)切实配合自治区、玉林市落实家禽H7N9流感剔除计划和小反刍兽疫消灭评估工作,强化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抓好监测剔除家禽H7N9流感,有序推进小反刍兽疫消灭评估工作。

(三)配合自治区、玉林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

(四)严格动物疫情报告和疫情举报核查,规范动物疫情和监测阳性结果报告,严格监测及流行病学调查数据的收集、汇总,科学分析监测及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全面掌握重点动物疫病病原分布和流行态势。

(五)强化监测及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的应用,指导种畜禽场疫病净化,指导养殖场开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开展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分工合作,突出重点。

1.北流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要根据工作职责,组织制定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2.北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自治区、玉林市制定的计划要求全面开展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

(二)日常监测与集中监测相结合。北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结合我市动物疫病流行特点、防控现状和畜牧业养殖现状,全面开展日常监测。北流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要结合实际开展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监测。

(三)疫情报告与主动监测相结合。北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动物疫病的主动监测,获取科学真实的监测数据。接到动物疫情报告和疫情举报,要加强核查、监测,及时有针对地开展监测。

(四)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相结合。非免疫动物疫病血清学监测阳性的,要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追溯阳性动物的来源、阳性动物及其同群动物流向,分析动物疫病流行的可能性。在流行病学调查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要开展紧急监测;在突发动物疫情时,要开展紧急流行病学调查。

(五)疫病监测与净化评估相结合。加大种畜禽场、规模场、养殖场动物疫病的监测力度,支持、引导有条件的种畜场和规模养殖场开展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净化工作,引导种畜禽场和规模养殖场申报“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场”和“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

三、职责分工

(一)北流市水产畜牧兽医局主管全区动物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北流市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协调落实监测经费,组织实施监测工作,组织开展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集中评估;及时与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通报人畜共患病、重大动物疫情及监测、流行病学调查情况。

(二)北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自治区、玉林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北流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的部署,具体负责实施我市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及时汇总、分析、上报全市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按规定报送监测分析报告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提出动物疫情预警建议;组织各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技术培训,做好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检测结果复核;协助上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采样、送检、信息报送工作。

(三)北流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根据自治区、玉林市制定的计划,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制定北流市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协调、落实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经费,组织实施监测工作;北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实施北流市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定期汇总、分析、上报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按规定报送监测分析报告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

(四)北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时完成自治区和玉林市下达的采样送检任务。

(五)北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养殖企业、动物诊疗机构等单位或个人关于动物异常情况的报告后,应将可疑动物纳入监测范围。监测非免疫动物疫病血清学监测阳性的,及时报告北流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并按规定向自治区、玉林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送监测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统筹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北流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要根据自治区、玉林市制定的计划,及时组织制定2017年北流市动物疫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

(二)加强技术培训。北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组织本中心兽医实验室检测人员和动物流行病学调查人员技术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实验室人员监测操作技能,提高实验室管理和运作水平,适应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需要。

(三)严格样品采集、保存和运送。要根据动物疫病监测要求做好样品采集、保存和运送,采集、送检单位要对采集、送检样品的真实性负责。送检样品应附上采样单,同时要提交填写完整《样品信息表》。

(四)严格按规定处理监测结果。要科学对待监测阳性结果,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H7N9亚型流感、小反刍兽疫病原学监测结果为疑似阳性的,要及时将疑似阳性样品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为阳性的,对确诊阳性的畜禽及同群畜禽,确诊阳性的畜禽所在地要严格按规定处置,并将处置结果按农业部有关规定和相关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等要求,及时按规定上报、送检确认和处置。

(五)加强分析评估,及时预警。要及时、全面、系统地分析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科学评估动物疫情发生的风险,及时预警预报,及时消除隐患。

(六)规范监测、流行病学调查档案管理。北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建立健全采样、监测、信息报送等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填写监测、流行病学调查档案,确保记录、档案真实、准确、可追溯。北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向自治区、玉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送检样品时必须同时上报采样记录单和问卷调查表。

(七)及时、规范报送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北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自治区、玉林市的计划的要求,于每月28日前将本市当月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和报告,及时规范上报。

五、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的报告

(一)实行月报动物疫病监测结果的报告。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将动物疫病监测结果和动物疫情信息通过“全国动物疫病监测和疫情信息系统”报送至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阳性结果报告按照各有关动物疫病监测计划要求报告。

(二)未实行月报动物疫病监测结果的报告。系统不能实现报送的其他动物疫病的监测结果,通过“动物疫病监测信息月报系统”的信息采集入口进行文件上传。监测阳性结果报告按照各有关动物疫病监测计划要求报告。

(三)流行病学调查报告。于615日、1215日前,北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将我市上半年、全年流行病学调查报告报至玉林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紧急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报告。当发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时,北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将组织开展紧急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并在解除疫区封锁后,将流行病学调查表、现场调查评估报告及专家组审核意见报北流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和玉林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专项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报告。专项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报告按附件8的要求执行。

六、保障措施

(一)落实经费,规范使用。北流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要主动与北流市财政局沟通,将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经费纳入北流市财政预算,对预算安排专项动物疫病采样、监测、流行病学调查专项经费要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专款专用。健全内部财务制度,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建立会计信息,并按要求报告财政支出绩效报告。

(二)完善设施,提升能力。北流市政水产畜牧兽医局要切实加强对动物疫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管理,完善实验室设施,充实技术队伍,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病原学及其他动物传染病检测诊断能力,为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严格考核,科学评估。将实验室考核、动物疫情监测与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诊断能力、防控绩效考核有机结合,积极探索提高动物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能力的管理模式,科学分析评估动物疫情风险和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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