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意见】关于全面推进“在地统计”工作实施意见【优秀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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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意见】关于全面推进“在地统计”工作实施意见【优秀范文】



关于全面推进“在地统计”工作实施意见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经济管理的需要,进一步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进一步发挥统计工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根据《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地统计”工作通知》景府办字[2015]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我区全面推进“在地统计”工作意见。

一、高度重视“在地统计”工作,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上级党委、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对统计信息支持要求越来越强烈,统计工作全面在地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需要,有利于全面准确观察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真实反映经济发展规模;有利于竟成镇、各街道区域之间的比较;有利于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收集渠道;有利理顺政府统计与部门统计的关系。在地统计工作的推行加重了我区常规性、专项性统计调查任务,增强了对统计数据的任务要求,同时对区、(镇)街道统计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也是重大考验。竟成镇、各街道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在地统计”,把握在地统计的地域统计、统筹兼顾、数据质量、统计信息化四项原则并科学实施,要明确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把在地统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关心支持统计改革和建设。区、竟成镇(街道)要加大统计工作经费投入,将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及时拨付。加强基层统计力量,配齐、配强镇(街道)统计站统计人员。要重视统计工作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部门的基础作用。竟成镇、各街道在制定决策,做出重大部署要注意听取统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真正把统计部门当成参谋的助手,同时支持统计人员依照统计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责,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数据管理和公布制度。并将统计工作纳入竟成镇、街道年终工作考核的内容和范围。

二、明晰工作职责,强化“在地统计”基础建设

竟成镇、各街道统计站工作职责:负责国家统计局和省、市、区统计调查部门及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布置的各项统计任务实施工作;负责建立并制定符合本辖区实际的统计调查任务和统计调查方法;负责本辖区内企业一套表单位数据上报、数据验收、汇总工作和本辖区所有统计数据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负责本辖区区域性统计资料的编辑、整理和统计分析的撰写工作;负责辖区内所有单位统计的统计登记、上岗培训、统计执法等统计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统计人员业务工作。

竟成镇、各街道要主动适应统计工作,使统计工作越来越全面的反映实际情况,要完善统计站的职责,选拔专业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充实统计队伍。按景府办字[2015]71号文件要求,竟成镇、各街道要配备2-3名统计人员并指定专门负责人,实行首席统计员制度。竟成镇、各街道要从工作、生活、政治上关心基层统计工作人员,建立统计人员岗位津贴。为提高竟成镇、街道统计人员业务水平,区统计局每年对全区统计局人员进行一次培训,今年要在8月底前完成对竟成镇、街道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村、社区统计人员培训要求在10月底前完成。今后要建立统计人员考入、调入、转入实行逢进必训制度,不断提高统计人员专业水平。严格执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法》,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从统计工作的专业性较强出发,保持统计人员相对稳定,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按照统计法规的规定科学妥善的保存统计原始资料和设置统计台账、电子文档等统计资料。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上报、交接、档案管理、保密工作责任制。

三、构建“在地统计”体系,规范部门统计工作

强化部门统计对政府统计的支持和配合是构建在地统计的重要方面。区政府统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全区行政区域的统计工作,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统计业务上要自觉接受区政府统计部门的指导和协调。竟成镇、各街道内设部门同样接受镇、街道办事处统计站的指导和协调。加快建立政府牵头负责的部门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部门统计联席会议,衔接统计数据,建立统计信息咨询共享机制。相关部门要及时向区政府统计部门提供国民经济核算和区政府管理所需的统计、财务、业务资料和行政记录,做到资料完整、资源共享。区工商、税务、民政、质检、编办等部门要按规定,配合支持政府统计部门搞好基本名录库建设,区统计部门要对名录库定期维护,更新信息。

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经济工作和经济形势分析需要,及时向区政府统计部门报送相关统计数据,区政府有关部门的新增或修订统计调查项目须依法向区政府统计部门报批或备案。区发改委、工信委、住建局、商务局等部门审批、核准和备案的所有投资项目及施工许可登记资料应及时抄送区政府统计部门。区政府有关部门发布涉及全区性经济统计资料,需经政府统计部门核实。

四、加强统计法制建设,确保“在地统计”数据质量

切实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区统计部门要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不断增强全社会统计法制意识。竟成镇、各街道、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带头学习,自觉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统计秩序,支持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执行好“企业一套表”制度,定期深入全区网上直报企业指导监督,检查上报统计数据,加强对统计数据的审核评估,确保企业源头数据质量,建立统计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制,防止发生趋势性差错,坚决反对和制止统计数据弄虚作假。区统计部门要认真落实经常性统计执法制度,要加强与监察、司法、区政府法制部门的配合,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积极开展统计执法,维护好依法治统环境,严肃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确保统计数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在地统计”现代化水平

按照国家统计信息网络建设标准,改善统计信息网络系统和信息安全系统,加大统计信息化建设经费投入,加快统计信息网络系统的延伸,实现与部门统计数据,与竟成镇、街道统计站数据网络互联,实现数据联网直报和信息资源共享。整合政府信息访问机制,建立内容板块丰富、功能模块完整、管理功能完善、人机界面友好具有标准架构和实制规范的统计信息网站。使之成为统计信息资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平台,方便社会各界浏览和查询统计信息。推动实施安全工程建设,加快我区统计系统统一数据采集处理软件平台建设,提升网络系统能力和功能,以信息化建设提高在地统计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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