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如何管理好子公司10篇

篇一:集团如何管理好子公司

  

  集团母公司如何对子公司进行有效管理

  集团母公司如何对子公司进行有效管理?母公司如何管理子公司?1、股权管理

  母公司作为控股股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通过子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运作,参与公司的管理和决策管理。2、开发管理

  为了实现资源互补、优势重组,统一开发、战略协调和指导,母公司应规范管理行为的主要成员企业发展规划和投资方向

  集团母公司如何管理子公司

  母公司如何管理子公司?设立子公司后,如何才能让子公司的整体运行效率与抗风险能力不断提高,进而增加公司的利润呢?要实现这些目的,就必须加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

  集团母公司如何对子公司进行有效管理?

  1、股权管理

  母公司作为控股股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通过子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运作,参与公司的管理和决策管理。股东大会不能流于形式。母公司应选择董事和监事组成子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并真正对股东大会承担起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责任。对于全资子公司,母公司

  可以对其进行产权管理,全资子公司的主要领导由母公司任命和任命,进行考核、奖惩。

  2、开发管理

  为了实现资源互补、优势重组,统一开发、战略协调和指导,母公司应规范管理行为的主要成员企业发展规划和投资方向,而子公司应该仔细制定或修改自己的发展战略和短期计划的指导下母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和短期发展计划。

  3、金融监管

  为了保持投资资产的安全性、增值性和收益性,母公司对其子公司的财务活动和资产运营质量进行监督。子公司应当定期向母公司报告财务状况,建立合并会计报表制度,保证所提供的生产经营信息和财务经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母公司应经常对其子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分析和研究,特别要注意一些重大问题,如资产负债率、大额贷款、提供担保、存货积压等,发现问题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其母公司每年应组织力量对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内部审计,作为外籍董事、监事和董事长业绩考核的依据。

  4、日常监督

  母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定期对子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职权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对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劳动人事变动和市场定位进行监督。

  母公司管理子公司的方法:

  1、梳理股权结构

  梳理股权结构,主要看一个界限,母公司是否是最大股东。如果是,母公司处于绝对控制地位,在法律上有管控的主动权。母公司可以制定规则,子公司来遵守与实施。如果不是,则取决于母公司的掌控人和子公司的掌控人之间的关系,以及是否有其他利益牵制,从而找到管控的方便。如果没有主动管控的可能,将通过合作协议商定管理模式。

  2、管控升级,适当集权

  过度放权是有害的,所以对策是管控升级,适度集中权力,集中关键权力。从管理权限和模式上,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许多集团公司采用财务管控型模式来管控下属公司,即监控财务报表,掌握资金流和和过程盈利状态。从表面上看,这种方法是一个管理过程,但实

  际上只想要结果,追求投资回报率结果。如果想进一步降低风险,减少隐患,还要从多方面直接干预。人力资源管控是搞好管控的关键项目。

  3、加强专业技术上的管控和指导

  做好管控,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建立起技术与工艺在公司之间的联系。让子公司在专业技术上有所依赖,这才是硬道理,有才才能服人,有本事才能让人佩服。具体做法可以是母公司定期对子公司进行技术检查和指导,建立公司间技术交流会议制度,联合研究开发新课题等。

  以上就是关于母公司如何管理子公司的相关介绍。

篇二:集团如何管理好子公司

  

  如何加强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

  世界经济发展的历程表明,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必将会出现一批大企业、大集团,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和发展,大批的企业集团应运而生,成为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最基本的保证。集团公司如何按照《公司法》建立母子公司管理体制,并对子公司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规范母子公司内部管理,近年来一直是企业理论界探讨的新课题。在这里,我结合自身的工作实践,针对母子公司管理关系、各自的地位和作用,提出加强母子公司管理的途径及思路。

  一、母子公司管理的关系、地位和作用

  在法律关系上,母子公司的关系是各自独立的、平等的;在产权关系上,母子公司的关系是法人控股股东与企业法人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关系,母公司按出资额享受出资人权利并承担有限责任;在内部管理关系上,母子公司存在委托——代理的关系,通过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董(监)事会——经理层,实施所有权、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四权分立,形成纵向授权、层层负责,相互制衡的关系。股东大会由股东方共同组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理论,母公司作为大股东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权、重大经营决策权和选择经营者等权利,在母子公司管理的地位和作用上,母公司是处于主导地位,子公司是处于受控地位。通常母公司以强大的资金、人才和整体的经济实力,在企业集团中发挥着投资决策中心、资产经营中心、利润形成中心和人力资源中心的作用,这几个作用表现在:一是母公司凭借自身的地位和具有的实力,按照规模经济要求,加速大企业集团发展战略,通过控股、参股,可以支配、调动和发挥更大的资产作用,以及通过对子公司的固定资产投资,扩大再生产和技术改造等资产增量的管理,成为投资决策中心。二是以资产为纽带,不断调整子公司产业结构,有话资源配置,努力实现经济的不断增长,利用母公司资金、技术、产品市场等较大优势提高母公

  司的资本收益率和资产收益率,成为资产经营中心。三是每个子公司都是一个独立的利润中心,而母公司则是利润形成的集中中心,子公司的利润来自产品的生产和经营,而母公司的利润来自母公司的资产与资本运营管理和对子公司的监督、控制及考核产生的效益。四是母公司为了实现企业集团的总目标,将通过对人才的开发、使用、委派、激励、控制以及在开发等形式和手段,形成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二、母子公司管理的难点

  现代企业制度是产权明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制度,从理论上讲是十分科学和先进的管理体系。我国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探索和实践,现代企业制度在不断完善,为企业集团母子公司管理奠定了理论基础。但

  不可否认,在实际运作中,一是由于母公司与子公司在法律意义上是完全独立的法人实体,母公司只是通过资本的控制权与子公司相互联系,在现代企业制度的框架下,主要通过法人治理结构实时控制和监督,而股东会、董(监)事会、经理层存在着多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不可避免地产生代理人与委托人目标和利益不一致之处,信息不对称,所以没以及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在多层次代理中被稀释,最初委托人的产权目标得不到完全贯彻,代理的效率将会随委托——代理层次的增加而不断降低。二是越权行为普遍存在,监督职能未健全,虽然企业集团母子公司管理体制都已经建立,设立了股东会、董(监)事会、经理层所组成法人治理机构,但其中大部分企业集团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成,股东会、监事会普遍不到位,子公司董事长和经理层由上级人名,容易成为政府和行政的终结,出现董事会无视股东会越权竞争。甚至由于董事会一般式非常设机构,形成经理层说了算的局面。三是根据现代企业理论来看,只要企业存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就不可避免地要出现“内部人控制”现象,经营层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企业,或多或少地拥有了生育控制权乃至剩余索取权。因为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器乐不可能是完备无缺的,二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经理层接受监督是有限的甚至对其进行的监督是低效率的。美国斯坦福大学著名的教授青木昌彦认为:“内部人控制是经济转轨过程中所固有的一种潜在可能现象”,而目前我国经济

  体制转轨和国有企业进行公司改造的过程中,“内部人控制”已是一种相当普遍的现象。

  以上种种原因,给母子公司的有效管理增加了难度,在管理上容易产生两个极端,一是母公司为防止“内部人控制”,采取过度集权式管理,无论是过度集权和过度分权都使得公司治理处于失衡状态。集权过度会造成:1、大量复杂的协调处理事务性工作,造成母公司管理者负担过重,难以有效地发挥战略性管理作用;2、由于决策集中,信息传递需要耗费时间,从而丧失了市场决策的灵活性,可能导致机会的丧失;3、子公司过分依赖母公司,经理层积极性发挥不出来,造成母公司经营风险增大。分权过度会造成:1、代理成本增高;2、加大企业投资风险;3、股东资产流失,经营者权力过大;4、经理层短期行为,信息不真实。通过以上的分析,母子公司管理既不能集权过度,更不能放权不管,为了有效避免集权和分权过度的弊端,理论界提出了企业集团母子公司管理分层次管理,即M型组织结构管理,简单地说就是母子公司管理决策分两个层次,战略决策和运作决策,母公司管战略决策层,子公司负责运作决策层,这实际上是在集权基础上的分权、集权与分权相互融合的管理模式,从目前国内企业集团母子公司运作来看,我认为在现阶段,不失为母子公司管理比较好的一种模式,在我国市场经济转轨时期,不防多些母公司集权色彩,可能会更有利于防止内部人控制,国有资产流失和母子公司管理的规范运作。

  三、母子公司管理集权与分权的比较与选择

  (一)母公司对子公司管理的范畴和层次概括如下:

  1、母公司的重大事项的决策性管理。同意战略规划管理。按照企业集团的总体战略规划,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有话集团资源,确定各子公司的产品技术发展方向和经营管理目标,确定经营方针和经营计划,在市场激烈的竞争中,发挥集团的整体优势。

  ①出资人产权管理。根据企业集团发展战略的需要,对子公司产权结构调整做出战略选择和资产重组,对子公司股权转让、资本增减、固定资产的处理作出战略性安排,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

  ②主要经营者管理。母公司可设专业的只能机构,对推荐和选派到各子公司的股东代表、董事、监事、总经理、财务总监进行统一管理、考核和提出任免意见,行使母公司作为控股股东的权力,贯彻执行母公司的战略意图。

  ③重大方案审核、审批管理。主要包括子公司财务预决算、收益分配方案、劳动出资人事制度,重大合同、重大项目、对内外投资、借款、担保的议案要进行审核、审批。

  资产经营和项目融资监督管理。对子公司的资产经营和资金、财务运作进行监督与控制。对子公司增加负债,项目融资要进行监督与控制,规避经营和投资风险。

  2、母公司的日常管理。这部分主要体现母公司协调服务性管理,对子公司反应的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和困难,及时地向政府有关方面汇报,并在全县范围内提供必要的协调、指导、支持和帮助。主要有:

  ①对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运作、市场开拓以及企业发展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协调、帮助。

  ②对子公司完成经营目标和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对经营者经营效果提出考核意见。

  ③知道子公司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合法经营,对子公司违法乱纪、侵害股东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督、制止。

  ④督促子公司定期发送有关专业财务报表,对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和分析,并开展定期的经济活动分析与审计调查监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⑤对子公司的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运作进行检查、通报,提出整

  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四、母子公司管理的途径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主要通过两种途径来实现,一是通过控股股东对子公司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重大决策实时控制性管理;而是作为集团公司对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事实服务型职能管

  理。

  母公司对子公司董事会的控制性管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完善母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规范运作

  包括建立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组织结构和人员到位,明确“三会”的职责和权力,明确母公司对子公司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使得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和经理都要弄清弄懂自己在法人治理结构中决策、管理、监督的职责和权力以及工作程序。

  2、加强对子公司的监督和控制,发挥法人治理结构的制衡作用

  母公司要通过督促子公司定期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来贯彻其意志和决策,并按其管理范畴和程序,会前组织出任的董(监)事及有关职能部门,时差研究子公司的重大方案、计划及报告并形成集中意见,股东带白哦和董(监)事必须重视贯彻母公司的意见,体现控股股东的一直,来行使自己的职权,这一点尤为重要。会后母公司要掌握纪要和决议内容,通过出任的董(监)事进行落实,特别要注意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加强内部审计,对越权和随意变更董事会决议的现象予以纠正和通过相关程序处理。

  3、优化董事会的人员构成,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鉴于大多数由国有企业该制度

  企业集团中,董(监)事会的成员主要来自内部,这些董(监)事长时间从事企业内部管理,对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制的运作缺乏理论和实践,对自身的职责和权力不够清楚,作用往往发挥不够,作为母公司一方要积极的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现代企业管理水平,同时也要加强考核和管理,建立董(监)事任职资格制度,使董(监)事逐步实现知识化

  专业化。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要适当吸收外部董(监)事,优化董事会的构成,提高决策的效率。同时在有条件时董事会还可以科学的设置一些如财务、法律、审计监督等办事机构,提高董事会决策功能。

  4、重视对经营者的选择,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

  实践证明,现代企业制度能否发挥效果,企业经营者是一个关键因素,因为经营者是企业经营活动的直接指挥人,在母子公司的管理体制中,董事会应建立和完善对子公司经营者的选择、任免、考核、奖励机制,激励和约束要相互制衡。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包括年薪制、期权制等多种形式奖励机制以及包括加强审计、委派财务总监、法律顾问等内外部制约手段的制约机制,使经营者的责权利更好的相统一。

  另外,在国家对企业集团的试点指导意见中就指出,企业集团核心企业应该对紧密层企业的主要经营活动实行六个统一:

  (1)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由集团的核心企业统一对计划主管部门;

  (2)实行承包经营的,由集团的核心企业统一承包,紧密层再对核心企业承包;

  (3)重大基建、技改项目贷款由集团核心企业统一对外;

  (4)进出口贸易和相关商务活动由集团核心企业统一对外;

  (5)紧密层企业中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与资产交易由集团核心企业统一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

  (6)紧密层企业的主要领导由集团核心企业统一任免。

  六个统一的模式简单地强调了集团中心集权统一,但缺乏集团中心应该关注的焦点和自身的工作重心。在实际的执行当中,集团中心管理方式可能需要分解成更多的操作模式。

  五、集团对下属企业的管控模式,按集团的集、分权程度不同而划分成“操作管控型”、“战略管控型”和“财务管控型”三种管控模式。这三种模式各具特点:

  操作管控型:总部从战略规划制定到实施几乎什么都管。为了保证战略的实施和目标的达成,集团的各种职能管理非常深入。如人事管理不仅负责全集团的人事制度政策的制定,而且负责管理各下属公司二级管理团队及业务骨干人员的选拔、任免。在实行这种管控模式的集团中,各下属企业业务的相关性要很高。为了保证总部能够正确决策并能应付解决各种问题,总部的职能人员的人数会很多,规模会很庞大。如GE公司在1984年以前采用的就是这种管控模式,导致总

  部职能人员多达2000多人。直到杰克·韦尔奇任ceo后才转变为战略管控模式,大大减少了总部参谋人员。这种模式可以形象地表述为“上是头脑,下是手脚”。ibm公司可以说是这方面的典型,为了保证其全球“随需应变式”战略的实施,各事业部都由总部进行集权管理,计划由总部制定、下属单位则负责保障实施。

  战略管控型:集团总部负责集团的财务、资产运营和集团整体的战略规划,各下属企业(或事业部)同时也要制定自己的业务战略规划,并提出达成规划目标所需投入的资源预算。总部负责审批下属企业的计划并给予有附加价值的建议,批准其预算,再交由下属企业执行。在实行这种管控模式的集团中,各下属企业业务的相关性也要求很高。为了保证下属企业目标的实现以及集团整体利益的最大化,集团总部的规模并不大,但主要集中在进行综合平衡、提高集团综合效益上做工作。如平衡各企业间的资源需求、协调各下属企业之间的矛盾、推行“无边界企业文化”,高主管的培育、品牌管理、最佳典范经验的分享等等。这种模式可以形象地表述为“上有头脑,下也有头脑”。运用这种管控模式的典型公司有英国石油、壳牌石油、飞利浦等。目前世界上大多数集团公司都采用或正在转向这种管控模式。

  财务管控型:集团总部只负责集团的财务和资产运营、集团的财务规划、投资决策和实施监控,以及对外部企业的收购、兼并工作。下属企业每年会给定有各自的财务目标,它们只要达成财务目标就可以。在实行这种管控模式的集团中,各下属企业业务的相关性可以很小。典型的财务管理型集团司有和记黄浦。和记黄浦集团在全球45个国家经营多项业务,雇员超过18万人,它既有港口及相关服务、地产及酒店、零售及制造、能源及基建业务,也有因特网、电讯服务等业务。总部主要负责资产运作,因此总部的职能人员并不多,主要是财务管理人员。ge公司也是采用这种管控模式。这种模式可以形象地表述为“有头脑,没有手脚”。

  还有其他一些模型设计方式,如分成经营式、战略式和控股公司三种模型,其基本原理和集团中心的控制方式也与前面描述的模型相似。也可以分成两大类,纯粹的投资控股公司和具有具体生产经营功

  能的集团公司。纯粹出资功能的母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业务没有直接的指导,主要负责对外投资、监督投资的使用和调整对外投资的结构;具有部分生产经营功能的母公司通过集团战略、业务单元战略和集团的职能部门等方式对下属子公司业务进行协调和影响,集团中心可能考虑设置统一购进、统一销售、统一研发等功能。

  可见,操作管控型和财务管控型是集权和分权的两个极端,战略管控型则处于中间状态。但是,有的公司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为了便于管控,将处于中间状态的战略管控型进一步细划为“战略实施型”和“战略指导型”,前者偏重于集权而后者偏重于分权。

  六、努力探求完善和规范企业集团母子公司管理关系的途径和方法,以推动企业集团的健康发展。

  (一)转变管理观念,集团型管理的指导思想必须到位。企业集团组建之后,在企业形态、产权关系、管理特点、运作方法等方面出现了一系列新情况、新变化。而集团母公司领导在这些变化了的新形势面前,因为缺乏必要的管理观念转变、管理知识更新和领导水平提升的准备,仍然沿用建立集团之前单个企业的管理观念去实施管理。因此,要理顺集团内部管理关系,首先必须转变管理观念。一是管理思想要由单一企业型直线管理模式向集团型“金字塔”管理转变;二是管理职能要由单纯的公司自身管理向控股型公司管理转变;三是管理方法要由纯粹的总公司型管理向母子公司型管理转变。

  (二)理顺管理关系,母子公司相互关系的功能必须定位。企业集团建立母子公司管理体制,要明确母子公司的出资关系,建立资本联结纽带,完善集团功能,规范集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发挥企业集团的整体优势。

  (1)出资人与被投资企业之间的关系。母公司依据持有的股权对子公司行使出资人权利,按照《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对其子公司行使重大决策权,依法对其投资的子公司享有选择经营管理者的权,并进行监督、考核。而作为被投资企业的子公司,应当切实维护出资人的种种合法权益,为出资者收益最大化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2)法律主体之间的平等关系。母公司、子公司都是依法设立的公

  司制企业法人,母公司不能违反法律和章程规定,直接干预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经营活动,既要有利于发挥集团整体优势,也要坚持平等、竞争、效率的原则。

  (3)母公司与主要成员企业之间的关系。企业集团是一种以母公司为核心、子公司为主要成员的组织体系,母公司的主要作用是依照法律程序和集团章程,组织制定和实施集团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开展融资、企业购并、资产重组等资本经营活动;决定集团内部的重大事项;推进集团成员企业的组织结构及产品结构的调整;建立集团的市场营销网络和息网络等等。而子公司应当服从集团的整体发展战略,确保集团整体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界定管理内涵,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行为必须归位。母公司对子公司管理的具体内容和行为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股权管理。母公司作为控股股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运作,参与管理及决策的管理行为。股东会不能流于形式,母公司选派董事、监事组成子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要对股东会真正负起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责任。对于全资子公司,母公司可对它实行产权管理,全资子公司的主要领导由母公司委派和聘任,进行考核、奖惩。

  二是发展管理。母公司为了实现资源互补、优势重组、统一发展、战略协调和指导,要规范主要成员企业发展规划、投资方向的管理行为,而子公司要在母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和近期发展规划的指导下,认真制订或修订自己的发展战略和近期规划。

  三是财务监管。母公司为了维护投资资产的安全性、增值性和盈利性,对子公司的财务活动状况和资产运行质量进行监督。子公司要向母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建立合并会计报表制度,并且保证所提供的生产经营信息、财务运作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状况要经常分析研究,对一些重大问题,如资产负债率、大额借贷、提供担保、库存积压等,要特别予以关注,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对应措施;母公司每年要组织力量对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一次内部审计,作为考核外派董事、监事及董事长业绩的依据。

  四是日常监管。母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对子公司运作过程中的权能,要实施经常性的指导、监督,监管子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劳动人事变动以及市场开发等。

  (四)完善管理体系,企业集团的运行机制必须就位。正确处理集团内部的管理问题,其实质就是建立权责明确的母子公司管理体系。对于母公司来说,既要坚决维护出资者的参与管理、选择经营者、资产收益等合法权益,对子公司拥有股权性控制权和契约性支配权,从而实施有效的监管,又要坚持尊重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即在发挥母公司主导作用的同时,调动子公司的积极性和主动精神;对于子公司来说,既要充分行使法人财产权和企业生产经营的自主权,享有法律上与母公司相同的民事权利,又要担当起集团成员企业的角色和义务,服从集团的整体规划,自觉接受母公司来自产权方面和集团章程规定的监管,从而确保企业集团整体发展目标的实现。建立上述那样一种管理体系,需要通过一系列操作系统去实现,因此完善集团的运行机制就显得十分重要。

  首先,要完善企业集团的领导机制。

  其次,要完善一体化发展机制。坚持母子公司发展战略一体化、投资方向一体化、项目审定一体化。母公司应对子公司的重大投资和贷款担保项目实行审议制,规定限额以上的项目必须由子公司提供可行性报告,由母公司组织专家论证和审议才能实施,以防止和减少由于投资失误和盲目担保造成损失而负连带责任。

  第三,要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

  综上所述,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为谋求其生存和发展,实现组织的使命和目标,正所谓“机制决定效率,理念决定发展,人才决定兴衰”,集团应首先建立科学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这里要遵循两条原则:一是以四建集团为“父本”,以控股对象的“母体”,杂交嫁接,优势互补;二是全面责任制,彻底市场化。由此,创新一套既适合市场规律又具有四建特色的企业机制。其次是理念重组。尽快把母子公司的理念、文化和企业精神在相统一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形成新的理念,使企业焕发出蓬勃的生机和活力。第三是人才重组。集团运营

  是否成功,关键要看人才是否上得来、引得进、留得住、用得活。

  专业和地区等各子公司独立经营,权力分散,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力可能有所削弱,这就要求总公司对子公司的控股地位不动摇,必须全力做好重要决策和监督工作,这样才能保证集团化战略的顺利有效实施。

篇三:集团如何管理好子公司

  

  集团对子公司的管控办法

  四川发达伟业投资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集团公司及其他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集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本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参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

  子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并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各自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实施细则.第四条

  子公司独资成立或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公司的管理体系。

  第五条

  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服从集团公司制定的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并应执行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子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

  集团对子公司的管控办法

  及监事会(或监事)。集团公司通过参与子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

  第七条

  集团公司依照子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需要对任期内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人选做适当调整。

  第八条

  由集团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子公司《章程》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集团公司负责。集团公司派出高级管理人员负责本集团公司经营计划在子公司的具体落实工作,同时应将子公司经营、财务及其他有关情况及时向集团公司反馈.第九条

  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根据职责管辖范围逐步建立健全集团内部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或办法,并据此对子公司的经营、财务、重大投资、安全生产、法律事务及人力资源等进行指导、管理及监督。

  1、集团公司发展规划、财务、产权管理等部门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经营计划的上报和执行、以及财务会计等进行监督。

  2、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审计监督、合同管理等风险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的安全生产、财务审计、合同管理等事项进行指导和监督。

  3、集团公司行政人事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的人

  集团对子公司的管控办法

  力资源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派往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及绩效考核.第三章

  财务管理

  第十条

  子公司的财务运作由子公司财务部门监督管理。子公司财务部门应接受集团公司财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第十一条

  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由集团公司委派,子公司不得违反程序更换财务负责人,若需更换,应向集团公司报告,经集团公司同意后按程序另行委派.第十二条

  子公司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参照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其财务管理制度并报集团公司财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子公司财务部门根据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建立会计账簿,登记会计凭证,自主收支,独立核算。

  第十四条

  子公司财务部门应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负责编制全面预算,对经营业务进行核算、监督和控制,加强成本、费用和资金管理。

  第十五条

  子公司凡开支必先有预算,对没有列入预算或超过预算的项目不得擅自开支,确需开支的必须报请集团公司批准.第十六条

  子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应遵循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

  集团对子公司的管控办法

  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集团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的内控制度适用于子公司对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管理.第十八条

  子公司应当按照集团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要求,以及集团公司财务部门对报送内容和时间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报表、提供会计资料。

  第十九条

  子公司向集团公司报送的财务报表和相关资料主要包括资产负债报表、利润报表、现金流量报表、财务分析报告、向他人提供资金及提供担保报表等。

  第二十条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定期向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财务部门报告资金变动情况。

  第二十一条

  子公司根据集团公司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有计划地使用资金。子公司负责人不得违反规定对外投资、对外借款或挪作私用,不得越权进行费用签批,若出现上述行为,子公司财务人员有权制止并拒绝付款,制止无效的可以直接向集团公司财务部门报告.第二十二条

  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不得隐瞒其他收入和利润,不得私自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

  第二十三条

  对子公司存在违反国家有关财经法规、集团公司和子公司财务制度情形的,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按国家财经法规、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集团对子公司的管控办法

  第二十四条

  子公司应当妥善保管财务档案,保存年限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

  经营及投资决策管理

  第二十五条

  子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应根据集团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计划,制定自身经营管理目标,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计划管理体系,有计划地完成年度经营目标,确保集团公司及其他投资人的投资收益。

  第二十六条

  子公司应于每年结束前由总经理组织编制本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报告及计划经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上报集团公司。子公司经营计划应在集团公司审核批准后实施(属控股子公司的还应经控股子公司股东会审批)。子公司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经营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主要经济指标计划,包括当年执行情况及下一年度计划指标。

  2、当年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与计划差异的说明,下一年度经营计划及市场营销策略.3、当年经营成本费用的实际支出情况及下一年度支出计划。

  4、当年资金使用及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及下一年度资金使用和投资计划。

  集团对子公司的管控办法

  5、新产品开发计划。

  6、集团公司或其他股东要求说明、或者子公司认为有必要列明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七条

  子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已批准的经营计划开展经营业务,确需新增经营项目必须经报请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第二十八条

  若行业相关政策、市场环境或管理机制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他不可预见原因可能影响到经营计划实施的,子公司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集团公司。

  第二十九条

  集团公司可根据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或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的规定,要求子公司对经营计划的制订、执行情况,行业及市场情况等进行临时报告,子公司应遵照执行。

  第三十条

  子公司应定期组织编制经营情况报告上报集团公司,报告主要包括月报、季报、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月报上报时间为月度结束后的10日内,季报上报时间为季度结束后的12日内,半年度报告上报时间为每年7月15日前,年度报告上报时间为年度结束后的1个月内。

  第三十一条

  子公司应完善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加强投资项目的管理和风险控制,同时投资决策必须制度化、程序化。在报批投资项目之前,应当对项目进行前期考察、可行性研究及论证、评估,以确保投资效

  集团对子公司的管控办法

  益最大化。

  第三十二条

  子公司的对外投资应接受集团公司的指导、监督。

  第三十三条

  集团公司产权管理部门负责逐个建立子公司投资业务档案,加强对子公司投资业务的跟踪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四条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对子公司的各类合同实行分类分级分权限管理,子公司应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参照制定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合同管理,有效控制风险。

  第三十五条

  子公司对外投资、超过3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等重大行为,应经过子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三十六条

  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应遵循《公司章程》有关对外担保的管理制度,并经过子公司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以及集团公司董事会审议。子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之前,应提请集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担保议案。

  第三十七条

  在经营投资活动中由于越权行事给集团公司和子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对主要责任人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解除其职务的处分,并且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安全生产管理

  集团对子公司的管控办法

  第三十八条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子公司应严格落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部门、各层级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三十九条

  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和培训考核制度,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第四十条

  子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项会议、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台账,规范安全生产档案管理。

  第四十一条

  子公司应严格服从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配合安全生产检查考核,按要求落实安全整改,按要求提供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报告、台账及相关档案资料。

  第四十二条

  子公司应安排落实专项的安全生产经费,用于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竞赛、事故预防以及安全生产工作装备等开支,做到专款专用。

  集团对子公司的管控办法

  第四十三条

  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体系,发生安全事故应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谎报或拖延报告.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不力、监管不力或存在瞒报、谎报或拖延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员,按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肃追究责任.第六章

  重大信息报告

  第四十四条

  控股子公司应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即将发生或已发生的重大经营事项、重大财务事项等信息。

  第四十五条

  集团公司需了解有关审批事项的执行和进展情况时,子公司及相关人员应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汇报,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四十六条

  子公司应制定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因工作关系了解到相关信息的人员,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十七条

  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及有关会议资料向集团公司报送。

  第四十八条

  子公司应依照集团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建立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子公司的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公司章程》、验资报告、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印章样式、资质证书、年检报告书、政府部门有关批文、各类合同等重要文本,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并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备案.

  集团对子公司的管控办法

  第七章

  内部审计监督与检查

  第四十九条

  集团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对子公司的审计监督,由集团公司审计管理部门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并据此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第五十条

  内部审计内容主要包括财务审计、工程项目审计、重大经济合同审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审计及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

  第五十一条

  子公司在接到审计通知后,应当做好接受审计的准备,并在审计过程中给予主动配合。

  第五十二条

  经集团公司批准的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送达子公司后,子公司必须认真执行。

  第五十三条

  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调离子公司时,必须履行离任审计.第五十四条

  上级部门对集团公司进行审计时,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应认真配合,全面提供审计所需资料,不得敷衍和阻挠。

  第五十五条

  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实施检查制度,具体工作由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产权管理、审计监督和行政人事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第五十六条

  检查方法分为例行检查和专项检查。

  集团对子公司的管控办法

  1、例行检查主要检查子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性与独立性、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的合规性。例行检查每年年初(1—3月份)进行一次,由集团公司审计监督部门牵头组织。

  2、专项检查是针对子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主要核查重大资产重组情况、章程履行的情况、内部组织结构设置情况、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股东会)会议记录及有关文件、债务情况及重大担保情况、会计报表有无虚假记载等。

  第八章

  行政事务管理

  第五十七条

  子公司行政事务由集团公司行政管理部门归口管理。

  第五十八条

  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应参照公司的行政管理文件逐层制定各自的管理规定,并报集团公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十九条

  子公司的重大合同、重要文件、重要资料等,应按照集团公司及本公司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妥善存档或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备案。

  第六十条

  子公司公务文件需加盖公司印章时,应根据用印文件涉及的审批权限,按照集团公司和子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序审批后盖章。

  第六十一条

  子公司未经集团公司同意不得使用集团

  集团对子公司的管控办法

  公司的商标及图形标记.第六十二条

  子公司的企业视觉识别系统和企业文化应与集团公司的视觉识别系统和企业文化在总体精神和风格不相悖的前提下,可以具有自身的特点。

  第六十三条

  子公司做形象或产品宣传时如涉及集团公司名称或介绍,应交由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第六十四条

  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协助子公司办理工商注册、年审等工作,子公司年审的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应及时交集团公司行政管理部门存档。

  第六十五条

  子公司有需要法律审核的事务时,可请求集团公司法律顾问协助审查。

  第九章

  人事管理、考核及奖惩

  第六十六条

  子公司应接受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其人事管理方面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子公司应根据经营战略目标和实际情况,建立科学合理的组织管理体系。子公司的组织架构、部门和岗位设置、人员编制,经子公司董事会通过后,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六十七条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在其他职能部门的配合下,为子公司派送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十八条

  子公司不得超编制任免干部、招聘员工,非经集团公司委派的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中级管理

  集团对子公司的管控办法

  人员,子公司应在其任命后的1个工作日内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六十九条

  子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本着“合法、效率"原则,规范用工行为。

  第七十条

  子公司应结合企业经济效益,参照本行业的市场薪酬水平制定薪酬管理制度,并报集团公司备案。同时,合资子公司应根据对当年经营计划完成情况的考核结果,由合资子公司董事会确定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标准,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执行;全资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标准按集团薪酬制度规定执行。

  第七十一条

  子公司应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及时将以下信息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1、年度劳动力使用计划及上年的执行情况。

  2、年度人工成本、工资总额计划及上年的执行情况.3、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标准及实际发放情况。

  4、其他需要报备的人力资源管理的相关信息。

  第七十二条

  集团公司委派的企业管理人员应维护集团公司利益,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对子公司做出的各项决议和决策.此类管理人员依据所任子公司的具体职务享有其权利并行使其职责,同时应主动接受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的监督,定期向集团公司主管领导述职.

  集团对子公司的管控办法

  集团公司向子公司派出的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并给集团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在执行公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子公司《章程》的规定,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第七十三条

  集团公司应切实落实绩效考核制度,对子公司经营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第十章

  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

  第七十四条

  为更好地贯彻和落实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逐步完善子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集团公司建立对各子公司的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制度.第七十五条

  集团公司对子公司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经营目标考核责任人为各子公司的领导班子成员。

  第七十六条

  集团公司每年根据经营计划与子公司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主要从营业收入、净利润、主要任务额度等方面对子公司下达考核目标,年底根据完成情况兑现奖惩。

  第七十七条

  子公司应建立指标考核体系,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综合考评,依据目标利润完成的情况和个人考

  集团对子公司的管控办法

  评结果实施奖励与惩罚。

  第七十八条

  子公司中级及以下员工的考核和奖惩方案由子公司管理层自行制定,并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备案.第七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篇四:集团如何管理好子公司

  

  如何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

  一家公司是怎么对自己的子公司做出更好管理的呢?加强子公司的管理应该怎么做?小编为你带来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如何加强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

  ①对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运作、市场开拓以及企业发展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协调、帮助。

  ②对子公司完成经营目标和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对经营者经营效果提出考核意见。

  ③指导子公司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合法经营,对子公司违法乱纪、侵害股东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督、制止。

  ④督促子公司定期发送有关专业财务报表,对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和分析,并开展定期的经济活动分析与审计调查监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⑤对子公司的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运作进行检查、通报,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四、母子公司管理的途径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主要通过两种途径来实现,一是通过控股股东对子公司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重大决策实施控制型管理;二是作为集团公司对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施服务型职能管理。

  母公司对子公司董事会的控制型管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完善母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规范运作

  包括建立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组织结构和人员到位,明确“三会”的职责和权力,明确母公司对子公司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使得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和经理都要弄清弄懂自己在法人治理结构中决策、管理、监督的职责和权力以及工作程序。

  2、加强对子公司的监督和控制,发挥法人治理结构的制衡作用

  母公司要通过督促子公司定期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来贯彻其意志和决策,并按其管理范畴和程序,会前组织出任的董(监)事及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子公司的重大方案、计划及报告并形成集中意见,股东代表和董(监)事必须重视贯彻母公司的意见,体现控股股东的意志,来行使自己的职权,这一点尤为重要。会后母公司要掌握纪要和决议内容,通过出任的董(监)事进行落实,特别要注意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加强内部审计,对越权和随意变更董事会决议的现象予以纠正和通过相关程序处理。

  3、优化董事会的人员构成,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鉴于大多数企业集团中,董(监)事会的成员主要来自内部,这些董(监)事长时间从事企业内部管理,对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制的运作缺乏理论和实践,对自身的职责和权力不够清楚,作用往往发挥不够,作为母公司一方要积极的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现代企业管理水平,同时也要加强考核和管理,建立董(监)事任职资格制度,使董(监)事逐步实现知识化、专业化。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要适当吸收外部董(监)事,优化董事会的构成,提高决策的效率。同时在有条件时董事会还可以科学的设置一些如财务、法律、审计监督等办事机构,提高董事会决策功能。

  4、重视对经营者的选择,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

  实践证明,现代企业制度能否发挥效果,企业经营者是一个关键因素,因为经营者是企业经营活动的直接指挥人,在母子公司的管理体制中,董事会应建立和完善对子公司经营者的选择、任免、考核、奖励机制,激励和约束要相互制衡。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包括年薪制、期权制等多种形式奖励机制以及包括加强审计、委派财务总监、法律顾问等内外部制约手段的制约机制,使经营者的责权利更好的相统一。

  另外,在国家对企业集团的试点指导意见中就指出,企业集团核心企业应该对紧密层企业的主要经营活动实行六个统一:

  (1)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由集团的核心企业统一对计划主管部门;(2)实行承包经营的,由集团的核心企业统一承包,紧密层再对核

  心企业承包;(3)重大基建、技改项目贷款由集团核心企业统一对外;(4)进出口贸易和相关商务活动由集团核心企业统一对外;(5)紧密层企业中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与资产交易由集团核心企业统一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6)紧密层企业的主要领导由集团核心企业统一任免。

  六个统一的模式简单地强调了集团中心集权统一,但缺乏集团中心应该关注的焦点和自身的工作重心。在实际的执行当中,集团中心管理方式可能需要分解成更多的操作模式。

  五、集团对下属企业的管控模式,按集团的集、分权程度不同而划分成“操作管控型”、“战略管控型”和“财务管控型”三种管控模式。这三种模式各具特点:

  操作管控型:总部从战略规划制定到实施几乎什么都管。为了保证战略的实施和目标的达成,集团的各种职能管理非常深入。如人事管理不仅负责全集团的人事制度政策的制定,而且负责管理各下属公司二级管理团队及业务骨干人员的选拔、任免。在实行这种管控模式的集团中,各下属企业业务的相关性要很高。为了保证总部能够正确决策并能应付解决各种问题,总部的职能人员的人数会很多,规模会很庞大。如GE公司在1984年以前采用的就是这种管控模式,导致总部职能人员多达2000多人。直到杰克·韦尔奇任ceo后才转变为战略管控模式,大大减少了总部参谋人员。这种模式可以形象地表述为“上是头脑,下是手脚”。ibm公司可以说是这方面的典型,为了保证其全球“随需应变式”战略的实施,各事业部都由总部进行集权管理,计划由总部制定、下属单位则负责保障实施。

  战略管控型:集团总部负责集团的财务、资产运营和集团整体的战略规划,各下属企业(或事业部)同时也要制定自己的业务战略规划,并提出达成规划目标所需投入的资源预算。总部负责审批下属企业的计划并给予有附加价值的建议,批准其预算,再交由下属企业执行。在实行这种管控模式的集团中,各下属企业业务的相关性也要求很高。为了保证下属企业目标的实现以及集团整体利益的最大化,集团总部

  的规模并不大,但主要集中在进行综合平衡、提高集团综合效益上做工作。如平衡各企业间的资源需求、协调各下属企业之间的矛盾、推行“无边界企业文化”,高主管的培育、品牌管理、最佳典范经验的分享等等。这种模式可以形象地表述为“上有头脑,下也有头脑”。运用这种管控模式的典型公司有英国石油、壳牌石油、飞利浦等。目前世界上大多数集团公司都采用或正在转向这种管控模式。

  财务管控型:集团总部只负责集团的财务和资产运营、集团的财务规划、投资决策和实施监控,以及对外部企业的收购、兼并工作。下属企业每年会给定有各自的财务目标,它们只要达成财务目标就可以。在实行这种管控模式的集团中,各下属企业业务的相关性可以很小。典型的财务管理型集团司有和记黄浦。和记黄浦集团在全球45个国家经营多项业务,雇员超过18万人,它既有港口及相关服务、地产及酒店、零售及制造、能源及基建业务,也有因特网、电讯服务等业务。总部主要负责资产运作,因此总部的职能人员并不多,主要是财务管理人员。ge公司也是采用这种管控模式。这种模式可以形象地表述为“有头脑,没有手脚”。

  还有其他一些模型设计方式,如分成经营式、战略式和控股公司三种模型,其基本原理和集团中心的控制方式也与前面描述的模型相似。也可以分成两大类,纯粹的投资控股公司和具有具体生产经营功能的集团公司。纯粹出资功能的母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业务没有直接的指导,主要负责对外投资、监督投资的使用和调整对外投资的结构;具有部分生产经营功能的母公司通过集团战略、业务单元战略和集团的职能部门等方式对下属子公司业务进行协调和影响,集团中心可能考虑设置统一购进、统一销售、统一研发等功能。

  集团对子公司管理的思考

  年来,企业集团化发展的趋势日益加强,集团管控也随之成为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问题之一。集团管控即母公司(集团)对子公司的管理,体现其对子公司的控制力,关系着集团与子公司的合作及协同发展等问题。项目中发现,集团对子公司的管理问题已成为集团公司“头疼”、子公司“吐槽”中的最大问题。问题主要表现为集团认为子公

  司能力不足需要扶持以使集团壮大,而子公司则抱怨集团“管得太多”以致工作效率降低。

  母子公司间的权利博弈问题是企业集团普遍面临的难题。从权利需求角度来看,根据社会心理学家戴维·麦克利兰的成就理论,“权利需求是个体在工作情境中的重要需要”,即人们希望对外在的环境产生一种控制感,而不希望在现实面前无能为力、无所适从,因而人们总希望能够获取足够大的权利。我国人多资源紧缺的条件下,权利获取意味着资源分配权的掌握,因此,对权利的追逐更加普遍。从子公司角度,领导者作为公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自然希望掌握更多更大的权利,以充分代表其公司法人行使职权。集团角度,作为母公司则希望通过管控确保子公司经营行为的规范性,使整个集团获得最佳经济效益。

  客户公司集团对子公司管理问题突出主要是因为集团对下属公司的管理控制系统,以及业务流程设置方面存在缺陷。管理控制系统方面,集团对下属公司的管理停留在业务操作的层面,管控力度较高,以致下属公司的自主性受限,同时对集团产生严重依赖;业务流程设置方面,公司众多流程设置繁琐且复杂,存在集团总部权属公司间的交叉签审、意见清样等情况,工作流程不清,这严重影响下属公司工作效率。此外,集团对子公司管控的缺陷还带来了分子公司间同业竞争等一系列的问题。客户公司亟需通过管理控制系统和流程的优化来改善目前存在的问题。

  根据集团管控的主流观点,集团管控主要包含三种类型,即财务管控型、战略管控型和运营控制型三种形式。三类管控模式各具特点:财务控制型和运营控制型分别为集团分权和集权的极端情况,战略管控型则处于两者之间;财务管控型适合发展成熟的企业集团,战略管控型适用于母子公司之间产业相关联的企业集团,运营控制型则适合于强调公司整体行为统一的集团。根据客户公司的特点可以看出,目前“以运营控制型的管控模式为主,同时逐步发展过渡为战略管控型模式”更适合集团发展。当下客户公司采用的更接近于运营管控模式。

  笔者通过对上述问题的思考,提出以下优化手段:首先,建立全

  面预算管理制度,实行资金和费用的全面预算管理;其次,完善内部审计制度,以强化集团对子公司的监督约束机制。再次,应用信息化技术,为集团对子公司的管理提供保障。集团对分子公司管理的优化是推动集团发展的重要环节,也是当下诸多企业集团的迫切需求。做好集团管理工作方能实现分子公司的发展,最终实现企业集团的整体壮大。

篇五:集团如何管理好子公司

  

  集团子公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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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团子公司管理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集团子公司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集团子公司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明确公司与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财产权益和经营管理责任,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范围:

  1、公司直接持有的股权或股份占注册资本50%以上的子公司;

  2、公司间接持有的股权或股份占注册资本50%以上的子公司;

  3、持股比例虽然不足50%,但可以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或者能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第三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公司委派至各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办法的有效执行负责。

  第四条、各子公司应遵循本办法规定,结合公司的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办法的贯彻和执行。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办法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子公司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如公司的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办法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并接受公司的监督。

  第二章、公司治理

  第五条、公司对子公司行使服务、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并依据整体制度规范的需要,有权督促子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

  子公司应依法设立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或监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及三会制度,确保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

  第六条、公司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对各子公司享有如下权利:

  (一)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依照法律、法规及子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收购其他股东的股份;

  (四)查阅子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等子公司重要文件;

  (五)子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参加子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六)法律、法规或子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公司享有按出资比例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按子公司《章程》规定执行。公司可根据需要对任期内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人选做适当调整。

  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1、董事、监事人员职责:

  对子公司股东会负责,维护公司利益,除行使《公司法》、子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外,其工作内容和要求如下:

  (1)掌握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子公司经营管理;

  (2)亲自出席子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确实不能参加的,必须就拟议事项书面委托其它董事、监事代为表决;

  (3)通过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履行公司关于子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人事任免等方案;

  (4)及时向公司报告子公司重大情况;

  (5)专职董事在公司董事会、总经理的领导下全权代表公司参与子公司的经营决策,并对子公司进行全方位的管理;

  (6)兼职董事、监事,不在子公司领取任何报酬,视年末工作情况和业绩给予一定奖励。兼职董事、监事在子公司需要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子公司实报实销,记入子公司成本。

  2、经理人员职责:

  (1)代表公司参与子公司的经营决策和内部管理,行使在子公司任职岗位的职责;

  (2)执行所在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制定的经营计划、投资计划;

  (3)向公司董事会报告所在子公司的业务经营情况;

  (4)执行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

  (5)定期向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进行述职。

  3、财务负责人职责:

  委派的财务负责人进入子公司管理层,业务上接受公司财务负责人管理、监督和指导。主要负责和参与以下工作:

  (1)协助总经理参与子公司的日常决策和管理;

  (2)贯彻执行公司财务目标、财务管理政策、财务管理制度;

  (3)对所在子公司的投资经营运作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控制;

  (4)负责建立健全子公司的各项财务控制体系;

  (5)有权对所在子公司董事会或经营层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相关政策、子

  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必要时将情况上报公司;

  (6)子公司财务主管以上人员的聘任,需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备案。

  第八条、子公司不得违反程序更换财务负责人,如确需更换,应向公司报告,经公司同意后按程序另行委派。

  第九条、子公司作出董事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后,参

  会董事或股东代表必须及时将其相关会议决议及会议纪要经到会董事签字或各股东盖章后报送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备案。

  第三章、经营管理

  第十条、子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计划,制定和不断修订自身经营管理目标,确保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投资收益。

  第十一条、子公司总经理应于每个会计年度内组织编制本公司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报子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再提交子公司年度股东会批准。

  子公司年度工作报告及来年经营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经济指标计划总表,包括当年完成数及来年计划完成数;

  (二)产品本年销售实际情况,与计划差异的说明;来年销售计划及市场营销策略;

  (三)本年财务成本的开销及来年计划,包括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商品或产品成本;

  (四)本年原材料、物资采购情况及来年计划;

  (五)本年生产情况及来年计划;

  (六)设备购置计划及维修计划;

  (七)新产品开发计划;

  (八)对外投资计划;

  (九)各方股东要求说明或者子公司认为有必要列明的计划。

  各子公司在拟订年度经营计划时,可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及实际经营状况,对上述所列计划内容进行适当的增减。

  第十二条、子公司总经理负责及时组织编制,并向公司汇报本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及财务报表分析报告。

  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应在提交的财务报表上签字确认,对报表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子公司的经济运营分析报告必须能真实反映其生产、经营及管理状况,报告内容除了本公司采购、生产及销售情况外,还应包括产品

  市场变化情况,有关协议的履行情况、重点项目的建设情况、重大诉讼及仲裁事件的发展情况,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相关情况。子公司总经理应在报告上签字,对报告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十三条、子公司在签订金额超过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销售、采购原辅材料合同以前,应提交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签约,同时报公司备案。

  第十四条、子公司必须依照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建立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子公司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印章、年检报告书、政府部门有关批文、各类重大合同等重要文本,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管,涉及公司整体利益的文件应报公司备案。

  第四章、财务、资金及担保管理

  第十五条、子公司应遵守公司统一的财务管理政策,与公司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子公司从事的各项财务活动不得违背《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政策、法规的要求。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公司各子公司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实施指导和监督。

  第十六条、子公司应根据自身经营特征,按公司财务部的要求定期报送相关财务报表及财务分析报告。

  第十七条、各子公司应比照每一年度的财务预算,积极认真地实施经营管理,尽力完成目标任务,特别要严格控制各项费用。

  第十八条、子公司应严格控制与关联方之间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往来,避免发生任何非经营占用的情况。如发生异常情况,公司将要求子公司董事会采取相应措施。因上述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根据事态发生的`情况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九条、子公司因企业经营发展和公司资金统筹安排的需要实施专项贷款,应事先对贷款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并且充分考虑对贷款利息的承受能力和偿债能力,提交可行性报告报公司审批同意后,按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执行。

  第二十条、未经公司授权,子公司不得提供对外担保,也不得进

  行互相担保。

  子公司确需提供对外担保或者相互间进行担保的,应根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执行。

  第五章、投资管理

  第二十一条、子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和企业的发展需要提出投资建议,并提请公司审批。子公司申报的投资项目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的前提下,尽可能提供拟投资项目的相关资料,并根据需要组织编写可行性分析报告。

  第二十二条、子公司投资项目的决策审批程序为:

  (一)子公司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

  (二)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研究;

  (三)填写请示审批表,经子公司总经理和董事长签署,报公司审核(公司认为必要时可

  要求子公司聘请审计、评估及法律服务机构出具专业报告,费用由子公司支付);

  (四)公司审核意见为可行的,子公司提交子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后即可实施。

  第二十三条、子公司应确保投资项目资产的保值增值,对获得批准的投资项目,申报项目的子公司应定期向公司汇报一次项目进展情况。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人员临时需要了解项目的执行情况和进展时,子公司相关人员应积极予以配合和协助,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回复,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第二十四条、子公司(除专业投资公司外)原则上不进行委托理财、股票、利率、汇率和商品为基础的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的投资。若须进行该等投资活动前,除按本制度二十二条程序审批外,还需提请子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未经批准不得从事该类投资活动。

  第六章、信息披露

  第二十五条、子公司应参照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重大合同以及其

  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在该信息尚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十六条、子公司在发生任何交易活动时,应仔细查阅公司关联方名单,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若构成关联交易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并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履行相应的审批、报告程序。

  第七章、监督审计

  第二十七条、子公司除应配合公司完成因合并报表需要的各项外部审计工作外,还应接受公司根据管理工作的需要,对子公司进行的定期和不定期的财务状况、制度执行情况等内部或外聘审计。

  第二十八条、公司审计部负责执行对各子公司的审计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的执行情况;对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子公司的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经营管理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情况;高层管理人员的任职经济责任;子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其他专项审计。

  第二十九条、子公司总经理离任时,公司有权依照相关规定实行离任审计,并由被审计当事人在审计报告上签字确认。

  第三十条、子公司必须全力配合公司的审计工作,提供审计所需的所有资料,不得敷衍和阻挠。如有关资料涉及国家秘密,按国家保密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公司审计部门对子公司审计结束后,应出具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事项做出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提交总经理审阅。年终时,作为公司审计部门的工作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八章、考核与奖罚制度

  第三十二条、子公司必须建立能够充分调动经营层和全体职工积极性、创造性,责、权、利相一致的企业经营激励约束机制。

  第三十三条、各子公司应树立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的思想,规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力争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公司根据每年与子公司签订的有关考核指标,对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经营业绩考核,并

  与其年度奖金挂钩。

  第三十四条、派出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子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集团子公司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XX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子公司重大事项管理,同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五条、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资产,同时应当执行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六条、公司的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该子公司应参照本制度,建立对其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子公司应依法设立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及监事会(或监事)。公司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按规定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条、公司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按子公司章程规定予以确定。具体程序为:

  一、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程序

  (一)由公司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

  (二)报董事长最终审批;

  (三)公司人事部门以公司名义下达委派公文。

  二、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程序

  (一)由公司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

  (二)报董事长审批;

  (三)公司人事部门以公司名义办理正式推荐手续;

  (四)提交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按子公司章程规定予以确定;

  (五)报公司人事部门备案。

  第九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职责:

  (一)依法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承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

  (二)督促子公司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

  (三)协调公司与子公司间的有关工作;

  (四)保证公司发展战略、董事会决议的贯彻执行;

  (五)忠实、勤勉、尽职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在子公司中的利益不受侵犯;

  (六)定期或应公司要求向公司总经理汇报任职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它重大事项;

  (七)列入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会的审议事项,应事先与公司沟通,重大事项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分别提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董事会审议。

  (八)承担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对公司和任职子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任职子公司的财产,未经公司同意,不得与任职子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上述人员若违反本条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应于每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向公司总经理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在此基础上按公司考核管理办法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二条、子公司应当加强自律性管理,并自觉接受公司工作检查与监督,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提出的质询,子公司的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和说明原因。

  第十三条、子公司在作出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后,应当及时将其相关会议决议及会议纪录报送公司对应部门备案存档。

  第三章、经营及投资决策管理

  第十四条、子公司的经营及发展规划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在公司发展规划框架下,细化和完善自身规划。

  第十五条、子公司应依据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接受公司督导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

  第十六条、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总体经营计划,在充分考虑子公司业务特征、经营情况等基础上,向子公司下达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实现利润等经济指标,由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分解、细化公司下达的经济指标,并拟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十七条、子公司应定期组织编制经营情况报告上报公司,报告主要包括月报、季报、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

  第十八条、子公司应完善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加强投资项目的管理和风险控制,投资决策必须制度化、程序化。在报批投资项目之前,应当对项目进行前期考察调查、可行性研究、组织论证、进行项目评估,做到论证科学、决策规范、全程管理,实现投资

  效益最大化。

  第十九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应遵照公司规定,需根据不同情形经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需经本公司审议的事项,子公司在召开相关会议之前,应先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权限提请本公司审议。

  第二十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应遵循其章程、本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管理制度中有关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经过子公司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需经本公司审议的事项,子公司在召开相关会议之前,应先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权限提请本公司审议。

  第二十一条、子公司对外投资、非日常经营性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等重大行为,应遵照子公司章程规定的审批权限,经过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控股子公司在召开董事会、股东会之前,应及时报告公司,在本公司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后方可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公司派出人员在出席控股子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时应按照公司的决策或指示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二条、在经营投资活动中由于越权行事给公司和子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对主要责任人员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解除其职务的处分,并且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二十三条、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政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和完整;合理筹措和使用资金,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有效利用控股子公司的各项资产,加强成本控制管理,保证子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和持续经营。

  第二十四条、子公司应根据本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开展日常会计核算工作。

  第二十五条、子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采用的会计政策

  及会计估计、变更等应遵循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及其有关规定。第二十六条、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内控制度适用于子公司对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子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和对外披露财务会计信息的要求,以及公司财务部对报送内容和时间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其财务报表同时接受公司委托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

  第二十八条、子公司应根据公司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安排使用资金。子公司负责人不得违反规定向外投资、向外借款或挪作私用,不得越权进行费用签批,对于上述行为,子公司财务人员有权制止并拒绝付款,制止无效的可以直接向公司领导报告。

  第二十九条、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不得隐瞒其收入和利润,私自设立帐外帐和小金库。

  第三十条、对子公司存在违反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公司和子公司财务制度情形的,应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并按国家财经纪律、公司和子公司有关处罚条款进行处罚。

  第三十一条、子公司应当妥善保管财务档案,保存年限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章、内部审计监督与检查制度

  第三十二条、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对子公司的审计监督,由公司审计部门根据公司内部审计的有关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十三条、内部审计内容主要包括:财务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工程项目审计、重大经济合同审计、制度审计及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

  第三十四条、子公司在接到审计通知后,应当做好接受审计的准备,并在审计过程中给予主动配合。

  第三十五条、公司的内部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送达子公司后,子公司必须认真执行。

  第三十六条、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实施定期核查制度,具体工作由公司审计部门负责。检查方法分为例行检查和专项检查:

  (一)例行检查主要检查子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性、独立性、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的合规性。

  (二)专项检查是针对子公司存在问题进行的调查核实,主要核查重大资产重组情况、章程履行情况、内部组织结构设置情况、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会议记录及有关文件、债务情况及重大担保情况、会计报表有无虚假记载等。

  第六章、行政事务管理

  第三十七条、子公司行政事务由其人事行政部门自行管理,公司行政部门予以指导。

  第三十八条、子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公司应参照公司的行政管理文件逐层制订各自的管理规定,并报子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九条、子公司应当将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设立资料、公司章程(复印件)、公司管理及内控制度等文件资料报送公司对应部门备案。子公司变更营业执照、修改章程或其他内部控制制度后,应及时向公司对应部门报送修改后的文件资料,保证备案资料及时更新。子公司发生对外投资等重大经营事项所签署的相关协议和文件以及其它重大合同、重要文件和资料等,应及时向公司对应部门报备、归档。

  第四十条、子公司相关文件需加盖公司印章时,应根据用印文件涉及的权限,按照公司印章管理制度规定的审批程序审批后,到公司盖章。

  第四十一条、子公司开办时的工商注册工作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协助办理,之后的年审等工作由子公司自行办理,并将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存档。

  第四十二条、子公司发生法律事务时,可请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协助办理。

  第七章、人力资源管理

  第四十三条、子公司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依法自行制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规范用工行为。公司人事部门负责对其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四十四条、子公司直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单立社保账户,自行组织员工培训、办理员工入职和离职相关手续。

  第四十五条、子公司独立进行考勤,考勤规定应尽量与公司保持一致。薪资政策应以公司的薪资政策为参考,结合当地同行业水平制定,并报公司人事部门备案。

  第四十六条、为保证公司整体人事政策和制度的一致性,子公司应根据公司人事政策和制度建立其各项人事管理制度,并履行审批手续后实施。

  第八章、绩效考核管理

  第四十七条、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逐步完善子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应建立对子公司的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制度。

  第四十八条、公司应对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实施绩效考核的管理制度,对其履行职责情况和绩效进行考评。

  第四十九条、子公司中层及以下员工的考核和奖惩方案由子公司管理层自行制定,并报公司人事部门备案。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五十二条、本制度自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起开始施行。

篇六:集团如何管理好子公司

  

  集团公司如何管控子公司:定好位,不失位、不缺位、不越位

  集团公司面临重大挑战。一般来说,集团公司面临着业务范围跨度大、子公司层级多、跨区域甚至跨国家经营的问题,面临着多元化政治经济文化等环境的冲击,集团公司想要在如此众多的业务、子公司、区域之间取得整体效率、效益最大化,本身就是一个极大的挑战。更重要的是,我国的集团公司发展时间段、管控模式不成熟,所以很多集团总部对自己定位不清,出现越位、失位、错位等情况,要么空心化,没有价值,要么就机关化,官僚主义盛行。无论哪种,都会对子公司的业务经营产生伤害,进而对集团公司整体造成损失,最终效率降低、风险加大,集团公司整体有可能被收购或倒闭。

  集团公司目前已经成为许多企业管理的重要形式。虽然1

篇七:集团如何管理好子公司

  

  集团对子公司的管控模式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内集团市场及投资管理的模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集团企业的重组、资产重组、资本市场发展、资产处置等等变得越来越复杂、越来越高端,大多数集团公司以及子公司都在艰苦追求从资源整合优化,达到高效组织管理,促进集团综合发展的目的。因此,集团企业面临着以下问题:如何建立一种有效的组织管理模式来管理其子公司?

  集团对子公司的管控模式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一是金融管控模式。金融管控是子公司的基础,它反映出一个集团的财务实力和财务风险水平。集团公司通过实施财务管理规范,确立了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制度,监督其财务实力和财务风险的发展,促进状况的可控性。

  二是经营管控模式。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管控,既要坚持由父母公司控制子公司,又要给予子公司一定的自主权,以免局部管理者把活动局限在自己手中;又要加强结构重组和流程再造,使全集团内部活动显得更加紧凑和有序;还要协调全国内外公司之间的业务合作。

  三是信息管控模式。随着IT技术的发展,信息管控模式逐渐成为集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信息系统的实施,集团公司可以精确地管理子公司的财务信息、业务运行、费用支出等,提高子公司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是人力管控模式。只有拥有优秀的人才队伍,集团公司才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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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运作,而集团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是指集团公司制定的适用于全集团的人力资源管理规则和政策,为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提供有效的指导。

  最后,集团公司还应该加强对内外子公司的经营管控,定期审计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制定出合理的管理制度和报表标准,有效地管控子公司的运行,进而推动全集团的发展。

  总之,集团公司组织管理模式是复杂的,应当从金融管控、经营管控、信息管控以及人力资源管控等等多方面进行有效的组织和管理,以促进集团公司和其子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仅仅靠金融管控是不够的,必须综合考虑,运用各种有效的管理模式,才能实现集团和子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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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集团如何管理好子公司

  

  集团如何有效管控子公司

  对于整个企业群体来讲,集团企业对于子公司管控的问题都是普遍而又严重的。而集团管控方面的问题,主要的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战略协同问题

  作为跨区域、跨业务的集团型企业来说,众多的下属企业,在战略层面上,就是发展方向上保持一致,是非常重要的,而这也是在公司管控方面普遍性的问题。尤其是当下属企业,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或是通过兼并收获而融入集团体系内的时候,这方面的问题就更为的突出,而且能否有效的实现战略协同也将极大的影响集团是否能够稳定的发展。

  另一方面是业务协同问题

  作为大型跨区域运行的集团,其业务经营部门、财务部门、销售部门、生产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等,也将面临跨区域分布的状况。通过怎样的方式,保证不同区域的生产单位、销售单位,实现相互配合、协同运营,推动业务的稳定发展;通过怎样的手段保证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职能部门能够与总部保持高度的一致,进而保证总部管理要求的全面实施,也将是集团企业所要面临的问题。

  上述的战略协同、业务协同都是外在的表象问题,而在管理层面上,主要是以下几方面的核心问题:

  1、管理纽带问题

  管理纽带,也就是集团体系内,总部与下属单位建立从属关系的方式。一般来说,简单的是以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形式进行划分。在子公司方面,又可以分为全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参股等不同的股权持有方式。这是实现集团管控的法理基础,也是运作集团管控的平台基础。很多集团型企业,有发展速度过快、战略不够清晰等原因,在这样基础上的问题上,还存在股权关系不清、股权层级不明等问题,从而从根本上影响了集团管控的有效实施。

  2、管控模式问题

  一般来讲,简单的管控模式分为财务型管控、战略型管控和操作型管控。其中财务型管控是对下属单位授权较多的一种模式,操作型则是授权最少的一种模式。企业选择怎样的管控模式,将决定了后续如何进行进一步的管理体系设计,而现在也有很多的企业存在管控模式不清晰的问题。

  3、总部定位问题

  在总部对于下属单位进行管理过程中,很多企业也存在着总部定位不清的问题。总部定位就是指总部承担的核心职能有哪些,一般有战略投资中心、资本运营中心、财务监管中心、统筹协调中心等等,通过

  这个作为未来总部和下属单位进行权责划分的基础,而现在大量的集团型企业对此缺乏明确的概念。

  4、治理结构问题

  以法理的角度来讲,治理结构是管控的核心基础。在股权基础上,通过董事会、监事会、专项委员会、经理层等不同角色的划分,实现公司管理的规范化运作。而现在绝大多数的集团企业,治理结构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

  5、权责划分问题

  总部与下属机构之间明确的权责划分,可以说关系到集团管控能否合理的实施。因为,现在总部和下属机构之间的矛盾,就是集中在大量业务发展、职能管理的决策权方面。在一些管理内容上,有时总部要管、有时又授权给下属机构,如果没有明确的划分确认,那么就会导致总部和下属机构之间管理的无所适从,不仅影响效率,甚至会带来管理的混乱。

  6、集团整体企业文化问题

  集团管理也要努力在集团内部,构建起支撑集团管控的企业文化。而现在大量的企业不仅没有管控的文化,甚至连最基本的企业文化也是缺失的。管理最终的落脚点都是人,如果能够建立起一套有效的文化,让员工从内心上去理解、支持集团的管控要求,那么也将实现事半功倍的效果。

  集团企业有效管控子公司的方法与手段

  在明确了集团管控过程中可能存在问题基础上,集团总部为实现对子公司有效管理,可以采用如下的方法与手段:

  1、明确集团的总体发展战略

  首先,集团型企业一定要有明确的发展战略。总部对于下属单位管控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实现集团总体的发展目标,而且后续的管控方式、管控体系的构建都将是以集团的总体发展战略为导向。所以,明确的发展战略是集团总部对下属单位能够实现有效管控的前提。

  在明确战略的基础上,进一步的对管控模式进行选择。三种管控模式的区别主要如下:

  财务型管控:分权程度较高的管控模式,一般适用于没有明显主导产业的无关多元化企业。以追求投资回报、资本增值为唯一目标,无明确产业选择,通过投资业务组合的结构优化追求公司价值最大化。

  战略型管控:一般适用于相关产业的业务板块。追求核心产业发展,有明确的产业选择,追求投资业务的战略组合优化和协调发展,培育战略协同效应。

  操作型管控:集权程度最高的管控模式,一般适用于单一产业或企业在多元化的初期。追求战略实施和经营思路的严格执行,有明确的主导产业,强调二级公司经营行为的统一,集团整体协调成长。

  实际上,管控模式并不是固定的,而是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的设计的。财务型、战略型、操作型只是具有代表性的模式,在企业的实际应用过程中,并不是要严格按照模式所要求的划分的,而是融合不同模式针对企业现状和发展要求的优势和长处,形成自身特定的管控模式的。

  2、明确总部定位

  总部定位就是总部未来管理的内容和职能的定位。一般来说,大型集团的总部最主要的管理财务权、人事权和战略发展权,也就是“管钱、管人、管方向”。在此基础上,在根据集团总部的需要,增加相应的管理内容,比如说投融资管理、研发管理等等,从而最终形成总部的明确定位,为后续的权责划分奠定基础。

  3、理顺管理纽带、完善治理结构、构建清晰合理的组织结构

  有人认为对于下属单位管理的难点在于,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而实际上,对于此类下属机构管理简单的方式,就是通过完善其治理结构。通过成立各司其责的董事会、监事会、专业委员会、经理层等等,来规范化的管理。这样,集团总部就可以通过自身的股权所有关系,从董事会层面参与子公司的运作,从而决定重大的人事任免、战略计

  划制定等等,从根本上避免,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成为超脱于集团体系的独立王国的可能。

  4、合理进行总部和子公司之间的权责划分

  通过总部和子公司之间明确合理的权责划分,实现管理的有序、高效。一般来讲,就是从战略规划、投资决策、重大项目实施、研发管理、市场开发、融资和资本运作、财务管理、经济运行、资产管理、风险管理和防范、人力资源管理等等管理维度方面,明确总部和下属单位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不同的管理内容的决策权、审批权、建议权等等划分,从而实现总部和下属单位之间的有效协同,防止出现管理混乱现象的大规模发生。

  5、加强绩效管理,完善制度管理体系

  在构建一系列的管理平台的基础上,也还需要加强绩效管理工作。也就是通过明确的绩效考核机制,约束和指导下属单位的业务经营情况;而且,通过建立完善的制度管理管理体系,逐步实现从人治向制度治理的转变,使日常的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体系层面上提高效率。

  6、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良好的企业文化可以将员工的行为,从被动变为主动。在企业内部构建优良的管控文化,也将有助于总部对于下属业务单位的有效管理。具体可以从战略引导、组织认同、行为规范等不同的层面和维度进行

  相应的构建与完善,以形成多层次、多维度的立体文化体系,让总部和下属单位的员工,在配合、协同、实施、运作方面,形成主动地行为,进而保证整体管控要求高效、有序的实施。

  综上所述,随着XX行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业内企业将成为跨区域、跨业务经营的集团型企业。进一步梳理自身的集团管理体系,使之能够更好的规避管理风险、提升管理效率,也必将成为越来越多企业的选择。相信,只要企业能够充分认识集团管控可能存在的问题,只要企业高度重视集团管控中的方法与手段,并且能够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的构建集团管理体系,那么大量集团型的XX企业也必将进一步的实现竞争能力的提升,助力企业的跨越式成长,在新的台阶上实现企业的新发展。

篇九:集团如何管理好子公司

  

  集团企业如何有效管控子公司

  随着我国XX行业的发展,无论是领先企业规模的快速增长,还是跨区域行业整合的逐步深入,XX行业原有企业规模不大、业务布局不广的局面正在被彻底的改变,跨区域经营的集团型企业越来越多的成为行业竞争的主体。跨区域运行的集团企业,面临的不仅仅是业务规模的增长,而且也面临管理内容、管理幅度、管理跨度的增长,因而,如何在集团企业的架构下有效的管控子公司,已经成为行业领先企业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集团企业在子(分)公司管控方面常见的问题

  如今,XX行业已经形成了以CSST中国XX有限公司等为代表的大量集团型企业。这些企业,不仅在业务区域方面,实现了国内进行跨区域布局,甚至是全球领域的业务布局,而且在业务分布方面,也已经形成了多业务的群组分布,而不是仅局限于原有的单一业务。这就导致,这些企业不仅进行着单一业务的跨区域运营,而且也在进行着不同业务之间平衡和协同,两个维度的叠加,导致管理复杂度较单体的企业大幅增加。再加上,大量跨区域布局的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这就使得集团在管控层面,问题更为突出,面临更多的制约与压力。

  以CSST中国XX有限公司为例,作为一家已经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迪拜上市的公司,其已经成了多板块的业务布局。在其发展的过程中,通过不断整合产业资源,凝聚知名企业,迅速提升核心技术水平、生产制造能力、系统集成能力及综合运营能力,构建绵密的全国营销体系,技术服务和安全服务中心。进而形成了现在主要由投资、XX集成、XX智能、XX服务、XX销售、XX国际、消防、节能减排、感知物联网、XX教育、再生资源以及研究院组成十二大功能板块。可以说,CSST是XX行业集团型企业的典型代表,而且也将是大量领先的XX企业的发展方向。

  基于管理咨询的经验、以及与大量集团型企业的长期合作,笔者认为:不仅仅是XX行业,对于整个企业群体来讲,集团企业对于子公司管控的问题都是普遍而又严重的。而集团管控方面的问题,最主要的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战略协同问题。

  作为跨区域、跨业务的集团型企业来说,众多的下属企业,在战略层面上,就是发展方向上保持一致,是非常重要的,而这也是在公司管控方面普遍性的问题。尤其是当下属企业,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或是通过兼并收获而融入集团体系内的时候,这方面的问题就更为的突出,而且能否有效的实现战略协同也将极大的影响集团是否能够稳定的发展。

  另一方面是业务协同问题。

  作为大型跨区域运行的集团,其业务经营部门、财务部门、销售部门、生产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等,也将面临跨区域分布的状况。通过怎样的方式,保证不同区域的生产单位、销售单位,实现相互配合、协同运营,推动业务的稳定发展;通过怎样的手段保证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职能部门能够与总部保持高度的一致,进而保证总部管理要求的全面实施,也将是集团企业所要面临的问题。

  上述的战略协同、业务协同都是外在的表象问题,而在管理层面上,笔者认为主要是以下几方面的核心问题:

  1、管理纽带问题。

  管理纽带,也就是集团体系内,总部与下属单位建立从属关系的方式。一般来说,最简单的是以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形式进行划分。在子公司方面,又可以分为全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参股等不同的股权持有方式。这是实现集团管控的法理基础,也是运作集团管控的平台基础。很多集团型企业,有发展速度过快、战略不够清晰等原因,在这样最基础上的问题上,还存在股权关系不清、股权层级不明等问题,从而从根本上影响了集团管控的有效实施。

  2、管控模式问题。

  一般来讲,最简单的管控模式分为财务型管控、战略型管控和操作型管控。其中财务型管控是对下属单位授权最多的一种模式,操作型则是授权最少的一种模式。企业选择怎样的管控模式,将决定了后续如何进行进一步的管理体系设计,而现在也有很多的企业存在管控模式不清晰的问题。

  3、总部定位问题。

  在总部对于下属单位进行管理过程中,很多企业也存在着总部定位不清的问题。总部定位就是指总部承担的核心职能有哪些,一般有战略投资中心、资本运营中心、财务监管中心、统筹协调中心等等,通过这个作为未来总部和下属单位进行权责划分的基础,而现在大量的集团型企业对此缺乏明确的概念。

  4、治理结构问题。

  以法理的角度来讲,治理结构是管控的核心基础。在股权基础上,通过董事会、监事会、专项委员会、经理层等不同角色的划分,实现公司管理的规范化运作。而现在绝大多数的集团企业,治理结构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

  5、权责划分问题。

  总部与下属机构之间明确的权责划分,可以说关系到集团管控能否合理的实施。因为,现在总部和下属机构之间的矛盾,就是集中在大量业务发展、职能管理的决策权方面。在一些管理内容上,有时总部要管、有时又授权给下属机构,如果没有明确的划分确认,那么就会导致总部和下属机构之间管理的无所适从,不仅影响效率,甚至会带来管理的混乱。

  6、集团整体企业文化问题。

  集团管理也要努力在集团内部,构建起支撑集团管控的企业文化。而现在大量的企业不仅没有管控的文化,甚至连最基本的企业文化也是缺失的。管理最终的落脚点都是人,如果能够建立起一套有效的文化,让员工从内心上去理解、支持集团的管控要求,那么也将实现事半功倍的效果。

  集团企业有效管控子公司的方法与手段

  笔者认为,在明确了集团管控过程中可能存在问题基础上,集团总部为实现对子公司有效管理,可以采用如下的方法与手段:

  1、明确集团的总体发展战略

  首先,集团型企业一定要有明确的发展战略。总部对于下属单位管控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实现集团总体的发展目标,而且后续的管控方式、管控体系的构建都将是以集团的总体发展战略为导向。所以,明确的发展战略是集团总部对下属单位能够实现有效管控的前提。

  在明确战略的基础上,进一步的对管控模式进行选择。三种管控模式的区别主要如下:

  财务型管控:分权程度最高的管控模式,一般适用于没有明显主导产业的无关多元化企业。以追求投资回报、资本增值为唯一目标,无明确产业选择,通过投资业务组合的结构优化追求公司价值最大化。

  战略型管控:一般适用于相关产业的业务板块。追求核心产业发展,有明确的产业选择,追求投资业务的战略组合优化和协调发展,培育战略协同效应。

  操作型管控:集权程度最高的管控模式,一般适用于单一产业或企业在多元化的初期。追求战略实施和经营思路的严格执行,有明确的主导产业,强调二级公司经营行为的统一,集团整体协调成长。

  实际上,管控模式并不是固定的,而是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的设计的。财务型、战略型、操作型只是具有代表性的模式,在企业的实际应用过程中,并不是要严格按照模式所要求的划分的,而是融合不同模式针对企业现状和发展要求的优势和长处,形成自身特定的管控模式的。

  2、明确总部定位

  总部定位就是总部未来重点管理的内容和职能的定位。一般来说,大型集团的总部最主要的管理财务权、人事权和战略发展权,也就是“管钱、管人、管方向”。在此基础上,在根据集团总部的需要,增加相应的管理内容,比如说投融资管理、研发管理等等,从而最终形成总部的明确定位,为后续的权责划分奠定基础。

  3、理顺管理纽带、完善治理结构、构建清晰合理的组织结构

  有人认为对于下属单位管理的难点在于,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而实际上,对于此类下属机构管理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通过完善其治理结构。通过成立各司其责的董事会、监事会、专业委员会、经理层等等,来规范化的管理。这样,集团总部就可以通过自身的股权所有关系,从董事会层面参与子公司的运作,从而决定重大的人事任免、战略计划制定等等,从根本上避免,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成为超脱于集团体系的独立王国的可能。

  4、合理进行总部和子公司之间的权责划分

  通过总部和子公司之间明确合理的权责划分,实现管理的有序、高效。一般来讲,就是从战略规划、投资决策、重大项目实施、研发管理、市场开发、融资和资本运作、财务管理、经济运行、资产管理、风险管理和防范、人力资源管理等等管理维度方面,明确总部和下属单位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不同的管理内容的决策权、审批权、建议权等等划分,从而实现总部和下属单位之间的有效协同,防止出现管理混乱现象的大规模发生。

  5、加强绩效管理,完善制度管理体系

  在构建一系列的管理平台的基础上,也还需要加强绩效管理工作。也就是通过明确的绩效考核机制,约束和指导下属单位的业务经营情况;而且,通过建立完善的制度管理管理体系,逐步实现从人治向制度治理的转变,使日常的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体系层面上提高效率。

  6、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良好的企业文化可以将员工的行为,从被动变为主动。在企业内部构建优良的管控文化,也将有助于总部对于下属业务单位的有效管理。具体可以从战略引导、组织认同、行为规范等不同的层面和维度进行相应的构建与完善,以形成多层次、多维度的立体文化体系,让总部和下属单位的员工,在配合、协同、实施、运作方面,形成主动地行为,进而保证整体管控要求高效、有序的实施。

  综上所述,随着XX行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业内企业将成为跨区域、跨业务经营的集团型企业。进一步梳理自身的集团管理体系,使之能够更好的规避管理风险、提升管理效率,也必将成为越来越多企业的选择。相信,只要企业能够充分认识集团管控可能存在的问题,只要企业高度重视集团管控中的方法与手段,并且能够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的构建集团管理体系,那么大量集团型的XX企业也必将进一步的实现竞争能力的提升,助力企业的跨越式成长,在新的台阶上实现企业的新发展。

篇十:集团如何管理好子公司

  

  企业集团应如何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

  现代化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使集团化及跨区域经营成为当前企业运行的重要特点。同时企业通过对子公司的管理提升整体效益,充分发挥企业的价值。在实际管理中,子公司的成立在集团体系中对于管理造成一定困难,同时企业子公司众多,在很大程度上也难以保证各个子公司的标准统一。因此,需要根据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针对性的管理标准,改善企业集团的整体效益。

  一、企业集团子公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集团公司的战略目标不明确

  由于集团公司的战略目标不够明确,在很大程度上造成集团内部工作目标的不一致,严重影响了集团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能力,对双方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体体现在子公司的产品布局不清晰,部分子公司之间存在恶性竞争的情况,严重影响了其发展速度。尽管部分集团公司的战略目标明确,但由于执行力较差,难以对子公司进行统一管理,导致规划目标与实际发展背离,严重影响了集团企业对子公司的管理水平。

  2.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缺乏控制力

  集团企业在发展中规模不断加大,子公司的发展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大部分集团公司总部并未对子公司发展进行规划,使得子公司呈现出任其发展的状态,加上集团公司内部存在严重的权

  利分化情况,无法有效管理子公司,也难以从战略角度规划与指导子公司的财务活动;部分子公司处于自身效益考虑,并未考虑集团整体战略部署,直接损害到集团公司的利益。集团公司无法有效管理子公司财务情况,有可能造成集团投资工模失控,影响投资回报率,造成财务风险增加,直接影响到企业健康发展。

  3.集团公司无法有效掌握子公司预算管理

  大多时候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的发挥在那目标一致,但也有两者目标相矛盾的情况,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要执行与落实总公司的目标,同时在发展过程中也会积极寻求自主经营以及经营空间,造成集团公司管理难度增加,这意味着制约双方一致性的主要内容就是预算管理,通过强化预算管理也是提高对子公司掌握与管理的主要措施。

  4.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考核制度与方法存在一定的不公正性

  当前,部分集团公司对子公司没有进行科学的绩效考核,导致难以调动子公司的工作积极性。另外,集团公司在推行子公司的绩效考核时,也难以做到绝对公平。预算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子公司对环境的应激性反应,限制了子公司的发展潜力。预定目标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司发展的上限目标。同时,对于发展成本的控制度严格,导致子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容易束手束脚。通常情况下,这种绩效考核的方式缺点较为明显,就是自身经营效果好的子公司出现落后于经营效益差但短时间内快速进步的子公司,直接影响到子公司发展的积极性,致使子公司竞争成本增加,阻碍集团公司的发展,一定程度限制集团公司经济效益与管理效率的提升。

  二、企业集团强化子公司管理的有效措施与方法

  1.加强预算管理,执行战略目标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引入全面预算管理并以此为基础开展预算管理工作,实现集团内部资源的优化配置,具体应该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集团公司应当实施战略预算管理,有效解决集团内部战略目标不清楚的问题。针对公司的发展趋势以及优势制定战略目标,战略目标在完成制定后,应该做到各自负责,相互不干扰,同时有效降低子公司发展过程中由于竞争产生的成本情况;第二,集团公司通过战略梳理及布局,将集团战略与预算情况进行平衡联系,通过对资源配置进行调整,确保经营目标以及规划目标、战略目标的实现;第三,子公司应该根据集团公司制定的战略目标,明确自身的发展目标以及相关职责,通过细化责任,通过节约资源成本和时间成本,确保集团公司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2.提高对资金的集中控制能力

  成立集团公司对于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应该严格控制子公司的经济活动,可通过业务资金的集中控制,提高企业资金管理的水平。集团公司可以通过限额控制的方式管理子公司资金使用情况。与此同时,明确规定容易造成资金

  流失的项目,秉承以下三个原则:(1)确保资金情况足够保证子公司发展,当出现资金困难情况时可以顺利解决;(2)强化资金监控。集团公司应该控制子公司的资金使用,如资金数额、用途等;(3)明确子公司的收支资金线。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和控制,对子公司的支出和收入进行分别管理。同时子公司应该将收入所得及时上交集团总部,不能留存。对于资金支出应该通过集团预算进行下拨。

  3.对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进行完善

  在集团公司管理中,完善审计制度对于改善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集团公司可以在内部设立审计部门,通过董事会负责以及监事会监督相关审计工作,同时,还要保证集团公司审计部门的执行力。对于子公司,应该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通?^内部控制,强化执行力,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解决措施,及时处理相关责任人,在内部形成良好的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具体而言,加强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的制度建设,充分考虑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制度建设流程与方法,定期对子公司的控制情况进行评估,对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进行完善。加强集团资产控制,完善审计流程。对重点项目以及经济合同应该加强单项审计的实施。

  4.做好成本管理工作

  实施成本责任管理也是集团公司加强对子公司进行管理的重要举措。第一,应该对管理职责进行合理划分,通过对公司人

  员进行配置,按照可控性情况对子公司进行责任划分。同时子公司要设立中心管理组,制定一定的责任权限;第二,按照实际需要编制成本责任预算,并做好审计工作,对各个子公司管理要具备针对性;第三,分解责任成本预算,得到集团公司批准后,应该及时进行子公司责任成本分解,最终通过考核制度对子公司的完成情况进行奖惩。企业集团公司选择委派会计的方式强化子公司财务控制。实际中可以发现,企业集团的子公司的所有者与内部经营者之间存在紧密联系,为了改变这种情况,总部可以通过优化内部管理体制的方法改变这种现象,最大程度避免出现“沆瀣一气”的情况,确保企业利益。企业应该注重财务创新,对传统的财务会计部门进行变革,通过会计体系改革和对会计人员统一管理,借助现代化的管理程序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5.提高财务监管人员素质

  财务监管工作涉及到的内容众多,而且专业性极强、加之监管内容的复杂性和广泛性,这就要求企业财务人员在掌握基本财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一些财务人员需要掌握的基本财务知识和内容外,还要不断学习,掌握其他相关领域内的知识,提高财务人员自我修养和自身综合素质。同时,为保证财务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企业应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组织学习。

  为保证培训的效果,在每次培训之后对财务人员进行考核,保证财务人员学习的积极性。在企业财务监管工作中,作为管理工作目标的实践者,企业财务管理人员自身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

  响企业财务监管的效率。所以,在提高管理人员自身素质的同时,首先需要帮助管理人员明确自身素质对财务监管和会计预算带来的制约和影响,从而促使管理人员主动寻找机会与平台来锻炼和加强自身业务能力,学习专业知识,丰富人生阅历。此外,企业还可以以讲座、培训方式,邀请业内财务监管方面的专家为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专题讲座和培训,提升其管理能力。同时,对刚入职的财务人员需进行职前培训,在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进入参与企业财务管理工作。

  三、结语

  综上所述,集团企业与子公司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与问题,因此应该加强对问题原因的分析,通过制定一致性的发展战略,加强预算管理、资金管理以及成本管理,切实发挥子公司的潜能,扩大企业的整体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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