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重大事项请示汇报

重大事项请示汇报 重大事项请示汇报【篇一: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重大事项请示汇报 ,供大家参考。

重大事项请示汇报

  重大事项请示汇报

  【篇一: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文秘资源网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

  一、报告内容

  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

  2、总经理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

  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

  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

  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1、*******全体员工要执行每项工作报告回音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4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三、纪律与监督

  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对一些影响*******全局的突发事件,本部门或当事人无论什么原因,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由质检部负责督办。并按有关要求,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每半年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主要事项

  1、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重要活动;

  2、社区矫正对象发生的脱管、漏管、非正常死亡及重新违法犯罪等重大问题;

  3、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发现有可能引起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纠纷;

  4、在综治维稳工作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涉毒、邪教等影响社会治安和稳定的事宜;

  5、司法所干部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

  6、涉及敏感保密工作内容的新闻宣传及外界参观等事项;

  7、其他重大紧急情况。

  二、请示、报告的方法

  1、电话报告:

  对矫正对象发生的脱管、漏管、非正常死亡及违法犯罪问题;工作人员发生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工作中发生的其它重大紧急情况,可先电话上报。

  2、书面请示、报告:

  除上条情况,须以书面形式进行请示。重要活动、新闻宣传、外界参观等事项,必须在拟办活动的五个工作日前报批。

  三、责任追究

  凡不经请示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具体责任人和主管领导者的责任。

  对矫正对象中发生的脱管、漏管、非正常死亡、违法犯罪等问题隐瞒不报的,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篇三: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

  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讨论稿)

  为规范学校管理,促进上下沟通,及时稳妥地处置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促进学校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须请示的事项

  1.教职工评先选优、聘称评审、人事安排、党员纳新、优质课公开课人选确定、教辅材料征订等

  2.中考招生、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大学生自主招生推荐、学生借读、插班、休学、转学、退学、毕业证发放、学生党员纳新、违纪学生处理等

  3.各类收费、支出、物资采购、工程建设、资产处置、校舍租赁以及公章使用等

  二、须汇报的事项

  1.偶发突发事件,尤其是涉及师生人身安全,如食物中毒、学生离校出走、学生群架群殴、校内意外人身伤害、交通事故等情况;

  2.校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学生严重违纪事件;全体教职工在校内外发生的涉及刑事或治安调查处罚及违纪的事件;

  3.其它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及校园稳定、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重大情况;

  4.教职工及学生的各种原因死亡事件。

  三、请示汇报程序

  1.请示汇报的事项要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报办公室统一转呈校长。

  2.偶发突发的涉及师生人身安全的事件,必须在得知事件发生后立即电话上报,1个小时内写出材料上报,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情况和处置情况,随时书面续报,直到事情处理完毕。

  3.其它报告事件,需在事件发生后3天内上报。

  四、有关要求

  1.学校各部门主要负责领导要对请示汇报信息负责,以实事求是为原则,确保报告及时准确。对迟报、漏报、瞒报信息使学校不能及时准确掌握情况,影响对重大情况和事件及时妥善地进行处置,甚至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根据《莱州一中管理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部门领导责任。

  2.各部门要经常了解和分析存在影响稳定的重点和热点问题,排查安全隐患,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把工作做在前头,把问题解决在萌

  牙状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确保学校稳定和校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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