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工作规章制度13篇

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工作规章制度13篇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工作规章制度  标准文档  精神文明建设组织领导制度  一、建立起党支部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二、建立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工作规章制度13篇,供大家参考。

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工作规章制度13篇

篇一: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工作规章制度

  标准文档

  精神文明建设组织领导制度

  一、建立起党支部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二、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落实到科室和个人,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三、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制度和规范,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四、建立精神文明办公室,配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专职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

  五、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财政保障机制,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精神文明建设分工负责制度

  文案大全

  标准文档

  一、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二、主要负责人总揽精神文明建设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落实。

  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四、各科室结合职能,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担负起组织指导精神文明建设的共建任务。

  精神文明建设会议制度

  一、每季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专

  文案大全

  标准文档

  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二、每年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广大干部职工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

  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二到三次,对重头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检查、整改,不断加压促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认真组织开好精神文明建设年度总结会议,对年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各类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奖励。

  精神文明建设检查督导制度

  一、每半年一次对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

  文案大全

  标准文档

  核评比;对重要工作活动及时检查、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强化社会监督,聘请群众代表为社会监督员,对精神文明建设实施全面监督。

  三、设立举报电话、意见投诉箱、监督台等设施,接受群众监督;

  四、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包靠重点活动,对精神文明建设进行督导督查督办。

  精神文明建设奖惩激励措施

  一、按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比结果,对成效突出的隆重表彰奖励;对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

  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综合考核、职级提升和奖金挂钩,奖优罚劣、优胜劣汰。

  文案大全

  标准文档

  三、按照上级规定,对先进个人在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的同时,在评优树先方面给予优先支持、优惠照顾。

  四、对精神文明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表扬。

  精神文明办公室职责

  一、根据上级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起草精神文明建设长远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安排阶段性工作,并组织实施。

  二、调查了解和掌握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研究探讨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创建活动的指导,及时

  文案大全

  标准文档

  总结典型经验,推动面上的工作。做好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检查、验收、管理以及评比、表彰先进等系列工作。

  四、对精神文明建设负有督促、检查责任,协同有关部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建设,搞好法制教育、环境卫生管理,开展移风易俗和群众性文化活动以及其他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关的工作。

  五、对精神文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协调处理解决。

  精神文明建设分工制度为进一步提高我局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特成立精神文明建设领导

  文案大全

  标准文档

  小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分工如下:一、领导小组:组长:郭志海副组长:姜春仁樊颖李国梁成员:周长海庞宝山何丹刘智鑫孙晓波二、具体分工:郭志海: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的整体工作。姜春仁:负责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远期规划。樊颖: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在各学科中的渗透。备课笔记和论文的

  收集。李国梁:负责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安排、考核办法。周长海:全体教职工进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有关培训材料等。庞宝山:负责班主任队伍的建设。何丹:负责精神文明建设课题研究工作。刘智鑫:负责精神文明建设中家长学校建设总结及活动开展等

  工作。

  文案大全

篇二: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工作规章制度

  关于印发《**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驻*各单位:

  《**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制度》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委2008年2月20日

  **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工作,进一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

  学化,更加有效地发挥领导全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职能作用,为全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及其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履行职责,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第二章职责和任务第三条**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是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和郑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指导下,具体负责**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机构。第四条**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职责、任务**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职责是:对全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行组织、领导、规划和检查。**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任务是:(一)贯彻落实中央、河南省、郑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部署,决定、决议和各项任务;(二)研究制定**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工作目标和有关政策,安排部署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任务;(四)组织、领导、规划和检查全市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

  (五)总结、推广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典型经验,听取或接受**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及成员单位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日常工作汇报和情况报告;

  (六)指导和帮助各单位、乡镇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的活动,总结推广各单位、乡镇在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表彰在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乡镇和个人;

  (七)审议、命名、表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典型;审议推荐上级表彰的精神文明先进典型;

  (八)审议、命名、表彰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审议、推荐郑州市、**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

  第五条**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由委员会主任召集,一般每年召开两次全体委员会议,主要是研究、部署、总结应由委员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在不便临时召集召开**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全体会议期间,遇到需要及时讨论决定的问题,可召开主任办公会。主任办公会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主任、副主任、办公室负责人参加。会议的决定一般应在下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上进行通报。

  第七条**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要按时参加全体委员会议和由主任或副主任召集的有关会议,承办由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其主任、副主任交办的任务,及时报告反映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三章办公室

  3

  第八条**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

  第九条**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是:按照**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部署,具体安排、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全市群众性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第十条**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任务是:

  (一)研究提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审定后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全市各部门、各单位予以实施。

  (二)负责全市各精神文明单位之间的协调,督促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精神文明建设各项任务情况。

  (三)组织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研究完善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标准及创建管理办法,提出表彰奖励意见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审定。

  (四)承办**市范围内的全国、河南省、郑州市、**市级文明单位(村镇)的管理工作,并负责实施对**市范围内的全国、河南省、郑州市、**市级文明单位(村镇)的指导、检查、考核、复查等工作。

  (五)组织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积极开展多种竞赛活动。开展调查研究,理论研讨。发现、总结并宣传推广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

  (六)做好精神文明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

  4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市文明委和市文明办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2008年2月20日

  5

篇三: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工作规章制度

  精品文章xx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制度xx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制为加强和改进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有效提升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经县委政府同意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拟制定如下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XX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制度

  为加强和改进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有效提升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经县委、政府同意,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拟制定如下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一、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工作制度县文明委是在县委领导下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县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二)研究确定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部署全县性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研究部署有关重大决定事宜。(三)根据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需要及人事变动,对文明委组成领导和委员及时作出调整。(四)文明委工作机制主要以例会的形式开展,特殊情况可采取文明委主要领导会签的方式。(五)县文明委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文明委的日常工作。二、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例会制度(一)文明委会议由文明委主任、副主任、各委员,文明办主任、副主任,文明办科室负责人参加。必要时,可请各乡镇和有关部门领导列席会议。(二)文明委会议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应提前请假,对会议拟定的事项,可委托他人反映意见。

  (三)文明委会议一般在每年第一季度和第四季度分别召开,遇到紧急和特殊事件,文明委主任可随时召开会议;主任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主任主持召开会议。

  (四)文明委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听取和审议文明办提交的各项工作;研究决定命名表彰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各类先进典型,必要时提交县委、政府审批;向上级文明委推荐先进典型;决定召开全县精神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的时间地点等。

  (五)文明办负责筹办文明委会议,并做好会议内容的准备和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六)县文明办要将会议内容提前两天向文明委成员通报。

  三、文明委成员单位主要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县委、政府和县文明委作出的有关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决定和工作部署。(二)配合县文明委部署、制定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意见、方案和措施任务。(三)深入调查研究,为县文明委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决策提供建议。(四)对我县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思想道德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方面的有关事项进行研究商定。(五)带头搞好本系统、本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并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总结推广交流先进经验,帮助基层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六)加强与县文明办的沟通联系,认真完成县文明委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四、精神文明建设领导体制的制度

  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要确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体制。

  要把精神文明建设任务纳入社会发展规划和各级党政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切实把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作为奋斗目标,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

  精神文明建设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党政各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要重视民主党派的作用。

  五、文明委成员单位信息交流及工作汇报制度(一)为增强文明委成员单位责任意识,加强工作信息反馈,及时掌握各单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情况,不断总结交流经验,特制定本制度。(二)各成员单位的信息及材料的收集、编写、报送由各单位联络员具体负责。(三)报送信息材料的主要内容是本单位对县委、县政府和县文明委有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本单位年初精神文明创建计划、年终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以及阶段性工作情况;本单位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具体做法、经验以及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干部群众中的思想热点、难点问题及与精神文明建设有关的重要观点和理论文章;县文明办根据精神文明建设形势和任务的需要,要求各单位报送的材料。(四)信息材料报送,要坚持全面、准确、及时的原则,做到不迟报,不误报。材料要经过认真的综合整理,力求客观、精炼。

  (五)县文明办具体负责对各单位上报材料的收集、整理,定期对各单位上报信息和材料情况进行统计,采用情况予以通报,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县文明委反映各单位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动态情况和经验做法。

  六、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工作制度(一)开展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应由上级文明委或县文明委确定,文明办具体组织实施。(二)创建活动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本着重在建设的原则,以提高文明程度,提高县民文明素质和生活质量为目标,促进两个文明的协调发展,不断满足广大县民的物质文化需要。(三)凡是参与各类创建活动评比的单位或个人,应首先向县文明办提出申请,县文明办依据各类创建活动的标准进行指导、检查、验收,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经文明委会议研究决定后命名表彰。(四)文明委决定开展的各类文明创建活动,由县文明办依据上级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五)参加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单位或个人,要按照活动要求,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和活动总结上报县文明办。(六)县文明办要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通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情况。(七)县文明办要定期召开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听取、了解和征求社会各界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意见和建议。七、文明办主任工作职责(一)文明办工作实行文明委领导、宣传部协管的主任

  负责制,主任对文明委主任、副主任负责,并在文明委副主任、宣传部部长的直接领导下,主持文明办全面工作。副主任对主任负责,协助主任抓好分管工作。

  (二)副主任对分管处室负有领导责任,对其分管的一般业务,有权作出安排决定。遇有重大问题,须向主任请示,或与主任研究决定。

  (三)文明办领导工作实行民主集中制。凡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以及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大部署和重要问题,均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决定。

  (四)文明办领导对分管职能范围内的工作,要大胆工作,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互相协作,密切配合。要树立“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真正使文明办起到县委、政府、县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的参谋助手作用。

  八、文明办办公室工作职责(一)协助文明办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二)负责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文件起草和机关文秘、档案、保密等工作。(三)协助宣传部办公室负责报送文明办机关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等工作,提供有关资料信息。(四)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明委和县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部署,负责制定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规划及工作方案。(五)负责文明委、文明办档案、资料的管理及文秘工作。(六)负责文明县民教育工作。(七)编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简报》。

  九、文明办创建科工作职责(一)负责制定深化创建文明城县、文明街道、文明社区(小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双百佳”和“文明农牧民”评选活动。(二)负责上述各项活动的日常指导、督促、检查工作,深化全国文明城县创建工作。(三)负责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的指导、检查、验收工作。(四)负责创建全国文明城县、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的档案管理工作。(五)协调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和有关行业、系统开展创建活动。(六)负责协调、督促文明委各成员单位落实文明委的工作安排。(七)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工作。(八)负责对各级主抓精神文明建设干部的培训工作。(九)负责评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十)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典型的选树和宣传工作。(十一)组织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十二)负责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十三)组织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和示范店活动。(十四)负责组织开展旅游文明教育和文明景区创建活动。(十五)负责文明委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评制度

  (一)定期对承担深化创建工作任务的各有关单位落实创建目标责任的情况进行考评。

  (二)考评采取“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双向考核”的方式。

  (三)主要考评相关部门、单位推进创建工作和指导、支持、配合基层开展创建工作的情况。

  (四)自测自评。各系统要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县文明委年初工作安排,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测自评。测评结果在6月底和12月底报县文明办备案。

  (五)考评结果分别由县文明办向全县通报,并针对考评时发现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进行跟踪督办。

  十一、精神文明建设群众监督制度聘请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老党员、退伍军人、老革命以及社区、工厂、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群众等150人担任县区精神文明建设义务监督员,负责对下列事项进行监督:(一)对县文明办落实中央、自治区、县委、政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部署进行督促。(二)对县文明办开展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进行督查和建议。(三)对县文明办开展的公共秩序、公共环境、公共关系整治活动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评价。(四)对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进行督查。(五)对志愿服务组织活动进行监督。(六)对县民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引导、批评和举报。(七)对文明单位落实“道德讲堂、志愿服务组织、文明餐桌、文明网络、文明礼仪警示牌”进行监督、举报。

  (八)对文明社区、文明村镇的不文明行为进行督查。十二、精神文明建设群众评价制度要通过文明办主任信箱、文明办主任接访、举报电话和定期召开的社区精神文明议事会、精神文明督查员议事会和发放问卷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对精神文明建设方案、机制、进程、结果等开展群众评价。(一)对领导机制的评价。各地、各单位都要把精神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地位,要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局面。(二)对制度机制的评价。文明办制定的系列实施办法、实施意见等是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依据,必须要结合本地和本部门实际,要建立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重要位置。(三)对文明引导系列活动机制的评价。我县实行的“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网络、文明县场”活动,是提高城县文明程度指数的重要抓手,要落在实处,见到明显成效。(四)对投入机制的评价。精神文明建设需要投入,没有投入就没有产能。要把精神文明建设经费列入年初预算,要确保正常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开展。(五)对目标机制的评价。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围绕推进城县文明进程,提升人的素质这一根本目标进行。到2017年,我县要建成全国文明城县。我县的人居环境、卫生环境等,有一个大的转变。(六)对“以会促创”机制的评价。我县自2005年以来,每年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现场会。现场会的召开,对推进全县精神文明、物质文明、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起

  到了积极的作用。今后,这一活动还将继续进行下去,进行成为推进我县全面发展与进步的动力。

  (七)对文明办用人机制的评价。文明办要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工作机制,以确保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充满活力。

  (八)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方案、过程、投入、结果进行评价。

篇四: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工作规章制度

  东关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十七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创建活动不断深入发展,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上级党组和各级文明委下达的各项创建任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广泛宣传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和无神论,崇尚科学精神,反对迷信;积极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推动“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深入发展,培育“四有”新人;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已取得的成果。二、创建工作领导责任和组织机构㈠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党政一把手是全局创建工作的责任人;分管领导是抓具体工作的责任人;各专项治理、管理小组负责人和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是组织实施工作的责任人;各科、室、所、分局、中心和协会负责人是本科、室、所、分局、中心和协会落实各项创建任务的责任人。党、政、工、青、妇对创建工作齐抓共管、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形成层层负责、层层抓的工作格局.㈡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全体党委委员组成,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

  1

  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和各专项管理小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副组长任主任。

  ㈣成立精神文明宣传教育工作小组、创建文明行业领导小组、爱国卫生运动小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三、职责与任务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与任务⒈负责研究决定全局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目标和任务.⒉负责研究决定各项创建工作年度计划,计划要求目标明确、措施具体。⒊分析研究创建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协调工作,布置任务.⒋负责保证创建工作机构、制度、人员、经费的落实。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与任务⒈贯彻实施创建领导小组各项决定,制定全局创建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做好各项创建工作阶段性小结、专项情况汇报和年度总结。⒉负责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做好归档工作.⒊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创建各专项管理组织工作。⒋定期召开办公室会议,落实各项创建工作。㈢精神文明宣传教育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与任务⒈负责开展对全局职工的政治理论和精神文明宣传教育。

  2

  ⒉负责制定年度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⒊配合党、政、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好人好事,提倡科学精神。⒋定期做好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㈣创建文明行业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与任务⒈负责开展全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组织创建文明行业达标单位和先进单位活动。⒉负责全局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建设和行为规范教育。⒊负责制定和建立公示制度、投诉接待制度、监督员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加强对干部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的监督管理。⒋负责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定期组织行风调查和执法行为监督检查.⒌定期做好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㈤爱国卫生运动小组的主要职责与任务⒈负责开展全局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和爱国卫生运动工作。⒉负责划分和制定全局工作区、生活区、公共区域内卫生责任区及卫生责任内容。⒊负责全局绿化、硬化、净化、美化任务的实施及管理工作.⒋负责全局公厕、垃圾房的卫生、灭蝇、消毒管理工作.⒌负责落实垃圾袋装化工作及门前三包管理工作。⒍定期组织爱国卫生工作检查和督查,及时进行批评教

  3

  育、督促纠正脏、乱、差的部门和个人.⒎定期做好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与任务⒈负责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⒉配合街道、公安派出机构,积极开展局内工作区、生活区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⒊负责制定防盗、防火、重点科室要害部位防范计划和措施,并负责实施.⒋定期对全局防盗、防火设施及要害部位进行检查,法定节假日期间进行重点防范、检查、督促。⒌负责对安全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对全局职工进行安全防范为内容的教育。⒍定期做好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㈦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与任务⒈积极配合计划生育部门开展工作,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杜绝无证生育和超生行为。⒉负责对全局职工的计划生育教育与管理工作。⒊负责对个私协会会员中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教育与管理工作。⒋负责向已婚育龄人员及时发放计生药品和工具,关心和了解职工以及个私协会会员的计划生育情况。⒌负责对适龄青年进行晚婚、晚育教育和计生教育,并作为对新进局参加工作的青年进行岗前培训的重要内容。⒍定期做好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4

  四、奖励与惩罚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情况与各单位季度、年度考核挂钩,与个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晋职挂钩,与评先选优挂钩。㈡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各类争先创优活动,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对各类先进分别给予奖励。㈢对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于违反有关制度和政策者,取消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资格,对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者,按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给予处理。

  5

篇五: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工作规章制度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经年月日审议通过)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天路公司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公司全面发展,根据西藏自治区关于创建精神文明

  活动的有关实施意见,结合天路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成由公司管理部门牵头,有各所属单位和职能部门参加创建精神文明

  的领导机构,负责协调、动员、组织公司的创建文明活动,并形成正常的工作机

  制。二、建立定期召开公司协调会制度,研究创建文明企业工作,明确目标,制

  定计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及时研究员工反映强烈的地点、难点问题,制定有效整改措施,狠抓落实。

  三、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做到有部署、有分工、有落实、有检查,使创建活动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在公司广泛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各单位(部门)要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科室、文明班组和争当文明职工等创建活动,使创建活动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五、各负其责、恪尽职守,加强队伍建设,实行政务公开,对发生和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六、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完善各种岗位(操作)规范和服务标准,加强内部管理,树立良好形象。

  七、以提高人的素质为根本,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等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形势教育、法制教育、科普教育,大力表扬好人好事,大力表彰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

  八、加强公司企业文化建设,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

  有益的文体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九、广泛持久地开展“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的活动,积极参加和组织

  社会公益活动,弘扬团结友爱、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和集体主义精神,倡导积极向上的社会风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十、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和防火制度,落实队伍,明确责任,措施得力。对重点部位严格监控,坚持值班和巡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十一、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真听取职工意见,虚心接受职工监督,努力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

篇六: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工作规章制度

  精神文明、考核小组

  为了进一步加强单位精神文明建立,全面落实精神文明建立的各项任务,进一步推动和提升精神文明建立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新一届精神文明建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成员:

  2021年5月

  精神文明考核小组主要职责

  1/6

  一、负责建立加强精神文明建立的重要规章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展检查;

  二、负责审议精神文明建立的年度工作方案;三、负责精神文明建立重要活动的统一组织实施;四、负责审议决定对本科室精神文明建立工作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的表彰、奖励或处分。领导小组成员责任分工:组长:对本科室精神文明建立工作负总责。主持精神文明建立重要活动,领导科室成员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成员:参与研定本科室精神文明建立规划、工作方案及有关活动。结合在本科室的岗位职责,按照本科室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指标,做好精神文明建立工作方案的实施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精神文明考核制度

  2/6

  一、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两个文明做为统一的奋斗目标,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三、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立各项制度和标准,把精神文明建立纳入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四、做到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视的职能。

  五、建立精神文明建立保障机制,落实精神文明教育活动阵地建立的投入,确保精神文明建立安康开展。

  精神文明分工负责制度

  3/6

  一、建立精神文明建立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二、组长总揽精神文明建立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建立工作,负责落实。

  三、领导小组是精神文明建立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视、检查精神文明建立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精神文明建立会议制度

  一、每季度召开1-2次精神文明建立领导小组会议,专

  4/6

  题研究精神文明建立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二、每年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立工作发动大会,对精神文明建立的任务措施进展全面部署,发动全体人员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群众性精神文明建立工作中。

  三、精神文明建立工作的检查、调度及情况交流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到三次,对重大工作的落实情况,应及时进展检查、调度、通报、交流,不断加压促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开好精神文明建立表彰大会,对年度工作进展全面总结,对先进典型进展表彰奖励。

  精神文明建立奖惩鼓励制度

  一、按年度精神文明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比结果,

  5/6

  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成效不明显的,并予以通报批评。

  二、按照上级规定,对文明职员,在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的同时,在生产生活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优惠照顾。

  四、对精神文明建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利用各手段进展大张旗鼓的宣传报道。

  6/6

篇七: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工作规章制度

  ..

  精神文明、考核小组

  为了进一步加强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全面落实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任务,进一步推动和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新一届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成员:

  此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

  精神文明考核小组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规章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负责审议精神文明建设的年度工作计划;三、负责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活动的统一组织实施;四、负责审议决定对本科室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的表彰、奖励或处罚。领导小组成员责任分工:组长:对本科室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总责。主持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活动,领导科室成员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成员:参与研定本科室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工作计划及有关活动。结合在本科室的岗位职责,按照本科室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指标,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的实施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此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

  精神文明考核制度

  一、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两个文明做为统一的奋斗目标,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三、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制度和规范,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四、做到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

  五、建立精神文明建设保障机制,落实精神文明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此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

  精神文明分工负责制度

  一、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二、组长总揽精神文明建设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落实。

  三、领导小组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此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

  精神文明建设会议制度

  一、每季度召开1-2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二、每年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全体人员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

  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检查、调度及情况交流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到三次,对重大工作的落实情况,应及时进行检查、调度、通报、交流,不断加压促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开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对年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奖励。

  此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

  精神文明建设奖惩激励制度

  一、按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比结果,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成效不明显的,并予以通报批评。

  二、按照上级规定,对文明职员,在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的同时,在生产生活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优惠照顾。

  四、对精神文明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利用各手段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报道。

  此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篇八: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工作规章制度

  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及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全面落实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任务,进一步推动和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新一届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成员:

  2011年5月

  精神文明考核小组要紧职责

  一、负责建立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规章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形进行检查;

  二、负责审议精神文明建设的年度工作打算;三、负责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活动的统一组织实施;四、负责审议决定对本科室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的表彰、奖励或处罚。领导小组成员责任分工:组长:对本科室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总责。主持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活动,领导科室成员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成员:参与研定本科室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工作打算及有关活动。结合在本科室的岗位职责,按照本科室工作目标治理责任制的考核指标,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打算的实施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精神文明考核制度

  一、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两个文明做为统一的奋斗目标,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目标治理责任制,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治理机制。

  三、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制度和规范,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四、做到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认真履行组织、和谐、监督的职能。

  五、建立精神文明建设保证机制,落实精神文明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进展。

  精神文明分工负责制度

  一、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二、组长总揽精神文明建设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畴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落实。

  三、领导小组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要紧负责组织、指导、和谐、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精神文明建设会议制度

  一、每季度召开1-2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总结情形,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二、每年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全体人员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

  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检查、调度及情形交流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到三次,对重大工作的落实情形,应及时进行检查、调度、通报、交流,不断加压促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开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对年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奖励。

  精神文明建设奖惩鼓舞制度

  一、按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目标治理责任制考核评比结果,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成效不明显的,并予以通报批判。

  二、按照上级规定,对文明职员,在给予精神鼓舞和物质奖励的同时,在生产生活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优待照管。

  四、对精神文明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利用各手段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报道。

篇九: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工作规章制度

  富顺华英医院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第一章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地位

  第一条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有关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是医院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它为医疗服务和医院经营管理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是把握医疗卫生服务方向的思想保证,是关系到医院健康发展的大事。

  第三条搞好医院精神文明建设,为医院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是关系到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促进医院建设协调发展的一件大事。

  第四条要充分认识精神文明建设在医院发展中的地位、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切实抓好医院的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章医院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任务

  1

  第五条医院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任务:是适应医院发展需要,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和讲诚信、讲责任、讲奉献的职工队伍,提高整个职工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

  第六条加强对员工进行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及“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教育。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教育,使广大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七条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抓好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全体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

  第八条通过群众性的实践活动,培育医院文化,弘扬敬业奉献精神,为医院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第三章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第九条医院精神文明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及“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切实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第十条医院成立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医院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工作。由医院院长任组长,行政、业务副院长任副组长,医院有关职能部门和工会、共青团负责人为成员。

  2

  第十一条医院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医院精神文明建设的日常工作,文明办设在院办公室。

  第十二条各科室由主要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第十三条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要把抓好医院精神文明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医院领导下,根据各自的特点,抓好职工、青年的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实践活动,在医院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

  第四章精神文明建设的实践活动第十四条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建设实践活动,是培

  养“四有”新人、提高员工思想道德素质的重要途径。第十五条要积极开展创建“文明科室”、“文明窗口”

  活动,要把创建工作与创先评优结合起来,提高医院的文明服务水平。第十六条要在全院职工中开展争当优秀职工、争创先进

  科室活动;在全体职工中开展“争做文明职工、树立岗位新风”的活动。

  第十七条坚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艺术、体育、娱乐活动,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3

  二0一三年二月十二日

  4

篇十: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工作规章制度

  市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委2008年2月20日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工作进一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更加有效地发挥领导全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职能作用为全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关于印发《**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驻*各单位:

  《**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制度》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委2008年2月20日

  **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工作,进一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

  学化,更加有效地发挥领导全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职能作用,为全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及其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履行职责,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第二章职责和任务第三条**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是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和郑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指导下,具体负责**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机构。第四条**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职责、任务**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职责是:对全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行组织、领导、规划和检查。**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任务是:(一)贯彻落实中央、河南省、郑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部署,决定、决议和各项任务;(二)研究制定**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工作目标和有关政策,安排部署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任务;(四)组织、领导、规划和检查全市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

  (五)总结、推广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典型经验,听取或接受**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及成员单位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日常工作汇报和情况报告;

  (六)指导和帮助各单位、乡镇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的活动,总结推广各单位、乡镇在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表彰在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乡镇和个人;

  (七)审议、命名、表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典型;审议推荐上级表彰的精神文明先进典型;

  (八)审议、命名、表彰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审议、推荐郑州市、**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

  第五条**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由委员会主任召集,一般每年召开两次全体委员会议,主要是研究、部署、总结应由委员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在不便临时召集召开**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全体会议期间,遇到需要及时讨论决定的问题,可召开主任办公会。主任办公会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主任、副主任、办公室负责人参加。会议的决定一般应在下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上进行通报。

  第七条**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要按时参加全体委员会议和由主任或副主任召集的有关会议,承办由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其主任、副主任交办的任务,及时报告反映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三章办公室

  3

  第八条**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

  第九条**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是:按照**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部署,具体安排、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全市群众性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第十条**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任务是:

  (一)研究提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审定后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全市各部门、各单位予以实施。

  (二)负责全市各精神文明单位之间的协调,督促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精神文明建设各项任务情况。

  (三)组织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研究完善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标准及创建管理办法,提出表彰奖励意见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审定。

  (四)承办**市范围内的全国、河南省、郑州市、**市级文明单位(村镇)的管理工作,并负责实施对**市范围内的全国、河南省、郑州市、**市级文明单位(村镇)的指导、检查、考核、复查等工作。

  (五)组织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积极开展多种竞赛活动。开展调查研究,理论研讨。发现、总结并宣传推广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

  (六)做好精神文明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

  4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市文明委和市文明办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2008年2月20日

  5

篇十一: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工作规章制度

P>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精选6篇)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精选6篇)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精选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1第一条为保证本局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加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力度,提高干部职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对责任主体进行责任追究,应根据局精神文明建设相关条规进行。第三条对责任主体进行责任追究制,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委精神文明建设建设办公室负责实施。第四条责任主体分为各部门和责任人,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应根据其职务,职权范围、违纪事实及情节,要实事求是,分清楚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第五条部门内部及个人不完成精神文明建设责任的,追究部门领导或个人的责任。第六条精神文明建设考核为“一般”“差”的部门或个人,部门第一责任人或个人不能评先进个人;责任考核差的部门负责人对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或提出诫勉。第九条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分别进入干部个人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档案.第十条本制度由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推

  进我局精神文明建设日常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

  干重要问题的决议》的有关要求和我局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实际制定。第二章组织领导机构第三条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由局党委统一领导,实行党、政、

  工、团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局设立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局文明委”),是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机构。主任由局党委书记和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副局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局党委宣传部、工会、团委、综合管理部、安监部、生产部、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营销部等有关部室负责人组成。局文明委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局精神文明建设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党委宣传部。

  第四条局文明委全体(扩大)会议由局文明委主任或副主任主持。每季召开一次,主要是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和决定应由局文明委处理的重大问题。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会议。

  第五条局属(农电)各单位设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定期向局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汇报有关工作情况。

  第三章职责第六条局文明委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电力(集团)公司、市委、市政府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规划、指导、协调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二)定期召开局文明委(或扩大)会议,听取或接受各部门、局属各单位有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汇报和情况报告,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确定全局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和任务,促进工作有效开展;(三)审定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制度、措施及其它关系到全局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问题,保证精神文明建设专项经费的投入,负责监督有关经费的使用情况;

  (四)负责表彰、审查和命名文明职工、文明家庭十佳爱岗敬业职工、电力服务明星,

  (五)协调解决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各部门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的相互关系和分工协作,保证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七条局文明委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一)局文明委办公室办公室是局文明的办事机构,根据局文明委的工作部署,负责制订×××电业局精神文明建设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各项工作措施和考核制度;(二)负责落实局文明委提出的工作安排,安排阶段性工作,组织实施全局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三)负责召集局文明委(或扩大)会议或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四)负责了解掌握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分析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形势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局文明委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把好的建议和做法及时向上级推荐,并在全局推广;(五)负责文明委的日常工作,做好对局属各单位文明建设文明建设工作的管理、督促、检查、考核以及评比、表彰先进等系列工作;(六)负责与地方和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主管部门的沟通和工作协调;(七)负责承办局文明委交办的的其他工作事宜。第四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是局文明委及局文明委办公室开展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第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3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提高施工现场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和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实行安全文明施工科学化、标准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新开工的工程项目。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对入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逐级交底;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和文明施工教育,落实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进入施工现场作业:2.1机械设备及用电设备机具等,其性能应达到技术和安全要求。2.2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带安全防护用品。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电气安全技术要求。4、不能实施封闭作业的施工现场:4.1出、入口应设置醒目的施工安全警示标志。4.2在沿线各交叉路口施工作业时,要加设临时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可设专人监护。4.3跨越公路、铁路施工时要设安全防护网。4.4施工干扰路段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制订相应安全措施。4.5交通堵塞或危险性大的施工作业,应设专人人员控制疏导交通和确保作业人员安全作业。5、施工现场内的各危险部位,如:深坑、槽,排水系统沟、井口等;应及时设置安全防护,待危险消除后,方可拆除。对山坡上的浮石等危险物应及时清除,防止掉下伤人。6、雨期施工。6.1作业区域应有排水、挡水措施;防止沟槽等被水泡造成坍塌。6.2对山坡地带要加强检查,防止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造成事故。7、施工现场内的地下电缆、光缆和各类管道等,要设专人负责妥善处理。对各类架空线路,应保证电杆、线路安全,防止造成事故。8、施工现场在居民区域或交通要道时,应制定相应的防扰民和保证交通措施。9、人、机混合作业时,司机应注意瞭望,作业人员应注意避让车辆,确保施工安全。10、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各施工队伍要确保本施工区域内做到人撤现场清,实现文明整洁又节约。

  1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各施工队伍要切实管理好本施工区域的安全工作;实现“三不伤害”。

  12、考核。统一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相关条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4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2、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各项管理制度,遵章守纪,确保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3、按规定标准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着装整齐。4、讲文明、懂礼貌,施工现场不得乱涂、乱画,不得随地便溺,不得乱倒垃圾、乱泼脏水,下班前将所管辖分担区清理干净。5、现场推行标准化、规范化作业,采用标准的电源箱、柜、集装箱式的电焊机,设置标准的安全围栏。6、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文明施工责任划分定置图、工程设置总平面布置图及工程概况说明、项目负责人。7、施工现场要设置大块醒目标语,各种标志、警示齐全。8、材料堆放牢固整齐,按不同物资、型号分类堆放,且要有标识。9、场区平整,道路畅通,作业场地安全设施完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51、施工现场实行胸怎制度,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佩带胸牌。2、施工现场道路及施工场地做硬化处理,硬化处理后的道路、场地应平整、无积水。3、施工区域内,各类物品按施工平面衅布置要求分区整齐堆放,并扫is09002标准挂牌标识。4、现场搅拌机四周、材料场地周围及运输道路面上无废弃砂浆和混凝土,施工过程和运输过程中散落砂浆和混凝土,应及时清理使用,做到工完场清,并明确责任人。5、机械维修保养符合机械管理规定,挂牌标识整齐划一。6、施工过程必须坚决落实工完脚下清的责任制,每天的垃圾由操

  作工人或安排专人清理,并运往指定垃圾站堆放,按期送往消纳场,保证现场整洁,文明。

  7、施工区与生活区要严格分开,办公室、宿舍要做到整洁、卫生。8、现场大门外及施工区、生活区划分有卫生责任区,并明确责任人,根据工程大小,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现场的卫生及维护,使整个现场保持整洁卫生。9、运输车辆不准带泥出现场,并做到沿途不遗洒运输物。10、生活区保持卫生,无污物和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理。11、工地食堂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有关管理规定,并建立卫生值日及管理制度。12、工地消防设施及相关标识牌按有关规定配备齐全,符合要求,施工现场严禁吸烟。13、每周对文明施工情况检查一次,与经济奖罚挂钩。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6一、为积极配合社会综合治理,切实保一方平安,维护学校优良的教育教学秩序,创建安全文明学校,特制定本制度。二、学校把安全文明工作作为学校的重要内容列入工作议事日程。成立学校创建安全文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部署学校安全文明工作。三、校成立安全保卫组和安全文明检查组,分别负责日常安全保卫工作和安全文明检查督促工作,及时化解矛盾,消除隐患,每周安全文明不定期检查评比一至二次。四、加强"文明班级竞赛"活动的开展,认真贯彻《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促进良好文明习惯行为的养成,培养团结向上的班集体,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及值日团队干部要认真做好巡查、督促、处理、报告、记录等工作。五、认真贯彻执行学校的《封闭式管理规定》、《治安制度》、《学生住宿管理制度》。六、构建创建安全文明职能网络,积极协调,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特别加强共建携手单位派出所的联系,开好学生家长会。

  七、积极做好安全文明的宣传教育工作。每学期专栏至少二期,法制安全报告会一至二次,主题班会、团队会至少三次。

  八、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创建安全文明的软硬件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篇十二: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工作规章制度

P>  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应提前请假对会议拟定的事项可委托他人反映意3文明委会议一般在每年第一季度和第四季度分别召开遇到紧急和特殊事件文明委主任可随时召开会议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

  (一)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工作制度

  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是在市委领导下负责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满洲里市委和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文明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

  2、研究确定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部署全市性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研究部署有关重大决定事宜。

  3、根据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需要及人事变动,文明委组成领导和委员应做及时调整。

  4、文明委工作机制主要以例会的形式开展,特殊情况可采取文明委主要领导会签的方式。

  5、满洲里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文明委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与市委宣传部合署办公。

  (二)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例会制度

  1、文明委会议由文明委主任、副主任、各委员,文明办主任、副主任,文明办处室负责人参加。必要时,可请各区和有关部门领导列席会议。

  2、文明委会议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应提前请假,对会议拟定的事项,可委托他人反映意见。

  3、文明委会议一般在每年第一季度和第四季度分别召开,遇到紧急和特殊事件,文明委主任可随时召开会议;主任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主任主持召开会议。

  4、听取和审议文明办提交的各项工作;研究决定命名表彰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各类先进典型,必要时提交市委、市政府审批;向上级文明委推荐先进典型。

  5、文明办负责筹办文明委会议,并做好会议内容的准备和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6、市文明办要将会议内容提前两天向文明委成员通报。

  (三)市文明委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市文明委作出的有关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决定和工作部署。

  2、配合市文明委部署、制定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意见、方案和措施任务。

  3、深入调查研究,为市文明委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决策提供建议。

  4、对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思想道德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方面的有关事项进行研究商定。

  5、带头搞好本系统、本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并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总结推广交流先进经验,帮助基层搞好精神文明建设。

  6、加强与市文明办的沟通联系,认真完成市文明委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精神文明建设领导体制的制度

  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体制。

  要把精神文明建设任务纳入社会发展规划和各级党政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切实把两个文明作为统一的奋斗目标,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各级党政组织必须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两个文明作为统一的奋斗目标,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

  继续实施精神文明建设“一把手”负责制,精神文明建设贯穿在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全党全社会必须高度重视。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党政各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要十分重视民主党派的作用。

  (五)严格实施评优选先中精神文明工作“一票否决”制度。考核、评价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不仅要看领导物质文明建设的实绩和本领,而且要看领导精神文明建设的实绩和本领。这要作为对干部使用和奖惩的基本依据。

  (五)文明委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

  1、为提高工作效率,整合我市精神文明创建力量,进一步发展齐抓共管态势,制定本制度。

  2、联席会议由市文明委牵头,文明委主要领导召集并主持,市文明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做记录。文明委各成员参加,并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列席人员。

  3、会议内容主要是传达贯彻中央、自治区、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指示、决定;对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指导、协调,特别是对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协商和决策;听取市文明办关于各阶段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各成员单位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情况汇报;审议文明委和文明办年度工作总结,讨论制定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意见;审议决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命名表彰事宜;讨论决定其它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事项。

  4、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集。

  5、市文明办负责制定会议纪要报市委市政府并印发有关单位,对会议作出的决定或决议,由文明办按照部门职能将具体任务分解到各成员单位和对口部门,并负责督办落实。

  6、联席会议要求各文明委成员本人参加,原则上不得由他人代替。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六)文明委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

  1、为加强工作协调和联系,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延续和深化提供人员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2、联络员由文明委成员单位指定专人担任,要求由政治素质高,业务精,对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创建工作情况熟悉,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的正科级以上干部担任。

  3、联络员工作职责主要是落实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分解到本系统、本单位的具体任务;认真调查研究,总结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情况,对好的经验、做法向基层单位和同行业进行交流推广;督导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落实;制定本单位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撰写各阶段精神文明创建情况汇报、总结,上报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情况动态信息;完成本单位文明委成员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参加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候选单位的检查评比工作;负责与市文明办的日常工作联系。

  (七)文明委成员单位信息交流及工作汇报制度

  1、为增强文明委成员单位责任意识,加强工作信息反馈,及时掌握各单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情况,不断总结交流经验,特制定本制度。

  2、各成员单位的信息及材料的收集、编写、报送由各单位联络员具体负责。

  3、报送信息材料的主要内容是本单位对市委、市政府和市文明委有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本单位年初精神文明创建计划、年终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以及阶段性工作情况;本单位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具体做法、经验以及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干部群众中的思想热点、难点问题及与精神文明建设有关的重要观点和理论文章;市文明办根据精神文明建设形势和任务的需要,要求各单位报送的材料。4、信息材料报送,要坚持全面、准确、及时的原则,做到不迟报,不误报。材料要经过认真的综合整理,力求客观、精炼。

  5、市文明办具体负责对各单位上报材料的收集、整理,定期对各单位上报信息和材料情况进行统计,采用情况予以通报,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文明委反映各单位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动态情况和经验做法。

  (八)文明委成员单位联络员学习和培训制度

  1、为加强文明委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交流,促进联络员工作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2、联络员学习和培训内容主要是中央、自治区、市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重要决议;

  以科学发展观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理论学习文章;新形势下我市对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和任务;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评选标准和程序;

  单位基层组织如何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3、学习培训方式主要有集中学习培训、下发资料自学、请专家学者开办讲座、组织外出参观考察交流经验等。

  (九)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工作制度

  1、开展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应由上级文明委或市文明委确定,文明办具体组织实施。

  2、创建活动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本着重在建设的原则,以提高文明程度,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生活质量为目标,促进两个文明的协调发展,不断满足广大市民的物质文化需要。

  3、凡是参与各类创建活动评比的单位或个人,应首先向市文明办提出申请,市文明办依据各类创建活动的标准进行指导、检查、验收,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经文明委会议研究决定后命名表彰。

  4、文明委决定开展的各类文明创建活动,由市文明办依据上级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5、参加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单位或个人,要按照活动要求,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和活动总结上报市文明办。

  6、市文明办要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通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情况。

  7、市文明办要定期召开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听取、了解和征求社会各界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十)文明办主任工作职责

  1、文明办工作实行文明委领导的、宣传部协管的主任负责制,主任对文明委主任、副主任负责,并在文明委副主任、宣传部部长的直接领导下,主持文明办全面工作。副主任对主任负责,协助主任抓好分管工作。

  2、副主任对分管处室负有领导责任,对其分管的一般业务,有权作出安排决定。遇有重大问题,须向主任请示,或与主任研究决定。

  3、各处室处长均对文明办领导负责,主持本处室全面工作。

  4、文明办领导工作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凡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以及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大部署和重要问题,均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决定。

  5、文明办领导及各处室负责人对各自分管职能范围内的工作,要大胆工作,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互相协作,密切配合。要树立“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真正使文明办起到市委、政府、市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的参谋助手作用。

  (十一)文明办综合处工作职责

  1、协助文明办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

  2、负责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文件起草和机关文秘、档案、保密等工作。

  3、协助宣传部办公室负责报送文明办机关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等工作,提供有关资料信息。

  4、负责对全国文明城市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和见习基地工作的日常管理,负责对见习人员的考核、审定及组织管理。

  5、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明委和市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部署,负责制定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规划及工作方案。

  6、负责文明委、文明办档案、资料的管理及文秘工作。

  7、负责文明委会议和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相关会议的筹备、通知和组织等工作。

  8、编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简报》。

  (十二)文明办创建处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深化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区、文明街道、文明社区(小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市场(店)等创建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和“十个十佳”评选。

  2、负责上述各项活动的日常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加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3、负责文明区、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市场(店)的指导、检查、验收工作。

  4、负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市场的档案管理工作。

  5、协调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和有关行业、系统开展创建活动。

  6、组织开展“迎讲树新”活动。

  7、负责文明市民教育工作。

  8、负责协调、督促文明委各成员单位落实文明委的工作安排。

  9、负责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工作。

  10、负责对各级主抓精神文明建设干部的培训工作。

  11、负责评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

  12、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典型的选树和宣传工作。

  13、组织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14、负责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

  15、组织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和示范店活动。

  16、负责组织开展旅游文明教育和文明景区创建活动。

  17、组织和参与“天天行动,月月提升”主题日所有活动。

  18、负责文明委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十三)未成年教育处工作职责

  1、负责拟定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实施。

  2、负责创建和保持全区未成年工作先进市工作,完成和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对未成年工作的要求指标。

  3、督促检查各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情况。

  4、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研究分析问题,提出对策意见。

  5、收集、反馈各区、各部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信息,编辑有关工作简报,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宣传工作。

  6、组织开展好“天天行动,月月提升”主题实践活动中有关未成年工作的活动和主题日。

  (十四)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1、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

  2、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创建办”)合署办公,具体负责全市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指导以及有关事项的督办、检查、落实、考核和通报。市深化创建办工作人员从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定期轮换,同时由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和大学生见习基地人员作补充。3、各区按对口衔接原则设置相应的创建工作机构,市文明委、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市直其他有关部门、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并为本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创建工作部门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和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4、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指示、文件和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提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思路、方案和意见。

  5、指导开展群众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推广交流先进经验,对全市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协调指导。

  6、广泛深入开展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做好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和文明市民的评选工作。

  7、加强和改进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8、负责召开全市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调度会,听取各创建责任单位的汇报、并进行指导。

  9、督导市深化创建办的各项创建工作,定期对市深化创建办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10、做好与自治区政府和上级各有关领导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工作,加强自治区政府和上级各有关领导部门对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指导。

  11、监督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

  12、监督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档案材料的管理工作。

  (十五)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对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承担日常创建工作的服务、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

  2、各创建小组工作人员必须熟知有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指标和任务。

  3、负责制定全市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目标体系、创建标准及考核办法;建立推动创建工作的有效机制,组织开展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创建活动,并对创建常规工作进行调度。

  4、负责组织、筹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的各类会议。

  5、负责全市各创建工作的宣传教育、策划、组织工作。

  6、指导和督查全市各创建责任单位的各项创建工作。

  7、完成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协调全市各创建责任单位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8、积极联系与中央文明办、自治区文明办和上级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得到中央文明办、自治区文明办对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指导和支持。

  9、负责对各创建责任单位年度创建工作的考核,迎接检查组验收。

  (十六)深化创建工作党政领导工作责任

  1.各区和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的“一把手”对本区、本系统的创建工作负总责,是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区和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指定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创建工作,并将分管领导名单报市深化创建办备案。

  2.各区和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具体分管创建工作的负责人如发生变动,不再分管本地区或本系统的创建工作,则应及时指定继任者,并在一周内将名单报市深化创建办备案。

  (十七)深化创建专项工作牵头单位工作责任

  1.各创建工作项目牵头单位(含各区)具体承担对工作项目实施的统筹协调、督办检查,并对该项工作的达标负责。

  2.牵头单位应根据《满洲里市2011-2011年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规划》和《满洲里市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测评达标责任分解表》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分工实施方案,将牵头的工作任务具体分解到各相关责任单位。

  3.负责督促、检查各责任单位落实工作任务的情况,协调处理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负责向市文明委和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牵头工作进展情况以及责任单位工作绩效情况。

  (十八)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单位的工作责任

  1.根据《满洲里市2011-2011年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规划》和《满洲里市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测评达标责任分解表》的要求,落实执行各项工作任务。

  2.根据牵头单位的任务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承担的创建工作任务,并对该项工作的达标负责。

  3.服从、配合、支持牵头单位的工作。

  (十九)深化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市直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创建工作的领导参加。会议主要内容是:部署全市创建工作;

  研究、审议和协调、解决创建工作重大事项;检查全市创建工作的推进和落实情况。市深化创建办负责会务工作。会议情况向全市通报。

  (二十)深化创建工作点评会制度

  与深化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隔季召开,每年召开两次。由市深化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小组成员单位和市直其他相关部门的领导参加。会议主要内容是:通报对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创建工作的考评情况;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全市创建工作进行点评,提出要求。市深化创建办负责会务工作。会议情况向全市通报。

  (二十一)专项重点工作小组会议制度

  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各分管市领导主持召集,牵头单位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主要内容是部署安排和检查落实专项重点工作;研究和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会议情况要报市深化创建办,由市深化创建办通报全市。

  (二十二)创建工作联络员会议制度

  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市深化创建办召集,市深化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市直相关部门的联络员参加,并视需要邀请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出席。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有关创建工作的指示和要求;交流、沟通各单位的工作情况;安排、布置创建工作事项。会议情况向全市通报。

  (二十三)专项工作协调会制度

  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市深化创建办就市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召集相关的区和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协调和处理。对一些难以协调,推进困难,急需解决的问题和要求立即整治或整改,涉及多个单位、需要共同配合统一行动的事项,由市深化创建办根据实际情况,确立议题,由有关领导牵头,到现场研究、处理。会议情况在一定范围通报。

  (二十四)工作考评制度

  1、定期对承担深化创建工作任务的各区和各有关单位落实创建目标责任的情况进行考评。

  2、考评采取“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双向考核”的方式。考评的主要形式有:

  (1)基层对部门的考评。由市深化创建办每半年组织各区、街道对承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项目的市直部门进行考评,主要考评相关部门、单位推进创建工作和指导、支持、配合各区开展创建工作的情况。

  (2)专项问卷调查。由市深化创建办每半年组织一次,委托市城调队实施。问卷调查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涉及的内容为依据,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方式进行。

  (3)全市模拟考评。每年由市深化创建办组织一次,模拟全国文明城市的测评。各区采用《满洲里市文明区测评体系》或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体系组织本区的模拟考评。

  (4)自测自评。各区和承担我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项目的单位,要分别按《满洲里市文明区测评体系》和《满洲里市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测评达标责任分解表》的内容要求,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测自评。涉及全年性的数据指标和问卷调查的项目,不列入自测自评范围。测评结果在6月底和12月底报市深化创建办备案。

  3、考评结果分别由市深化创建办向全市通报,并针对考评时发现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进行跟踪督办。

  4、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针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在考评结果通报后10日内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整改情况。

  (二十五)工作督办制度

  1、市深化创建办负责全市深化创建工作的督办,并根据实际需要会同市委办公厅信息督查处联合组织督办。或请示组建市委督查组。

  2、全市创建工作督办的重点是:检查和反映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重大决策、重要决定和重要部署的情况;督促、检查完成上级部门和市领导交办工作的情况;督促、检查重点工作项目落实、整改情况以及有关会议决定事项落实的情况;督促、检查处理群众投诉和新闻媒体曝光问题的情况;以及其他需要督办的事项。

  3、督办采取定期督办与不定期督办相结合,重点与常规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对按计划开展的工作,主要采取定期督办的形式,由市深化创建办每月发出督办通知书进行督办。对领导批示、群众投诉等专门事项的办理情况,由市深化创建办随时督办。

  4、严格督办程序,认真做好督办事项的立项、催办和反馈,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督办结果主要通过创建工作简报进行通报。

  5、各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对市下达的督办事项要认真办理,并对督办结果负责。

  (二十六)通报制度

  1、为了扎实有效的开展深化创建工作,切实加强创建工作力度,保障创建工作的有序进行,制定通报制度。

  2、本制度以平等、公开、及时、真实为原则,增强各创建责任单位的责任意识,推动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3、通报的内容:(1)市委、市政府对创建工作的具体部署和重要决策。

  (2)对各创建责任单位实施的奖励和惩处情况。

  (3)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4)重大事件的处理情况。

  4、通报的形式和程序

  (1)通报采用召开专门会议和发文简报、信息公开栏、电视媒体等形式进行。

  (2)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通报。

  (3)重大情况、重大问题市深化创建办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主管领导报告。

  (4)通报的具体工作由市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办负责。

篇十三: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工作规章制度

P>  优选素材

  精神文明、考核小组

  为了进一步强化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全面落实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任务,进一步推进和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新一届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成员:

  精神文明考核小组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强化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规章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负责审议精神文明建设的年度工作方案;三、负责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活动的统一组织实施;四、负责审议决定对本科室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的表彰、奖励或处分。领导小组成员责任分工:组长:对本科室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总责。主持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活动,领导科室成员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成员:参与研定本科室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工作方案及有关活动。结合在本科室的岗位职责,按照本科室工作目标

  .

  优选素材

  治理责任制的考核指标,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案的实施

  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精神文明考核制度

  一、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两个文明做为统一的奋斗目标,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目标治理责任制,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治理机制。

  三、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制度和标准,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四、做到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

  五、建立精神文明建设保证机制,落实精神文明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开展。

  精神文明分工负责制度

  一、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二、组长总揽精神文明建设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落实。

  三、领导小组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

  .

  优选素材

  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精神文明建设会议制度

  一、每季度召开1-2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二、每年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发动大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发动全体人员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

  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检查、调度及情况交流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到三次,对重大工作的落实情况,应及时进行检查、调度、通报、交流,不断加压促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开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对年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奖励。

  精神文明建设奖惩鼓舞制度

  一、按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目标治理责任制考核评比结果,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成效不明显的,并予以通报批判。

  二、按照上级规定,对文明职员,在给予精神鼓舞和物质奖励的同时,在生产生活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优惠照顾。

  四、对精神文明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利用各手段

  .

  优选素材

  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报道。

  .

推荐访问: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工作规章制度 精神文明建设 规章制度 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