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报告【完整版】

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的自查报告市财政局:根据x纪发【2011】14号《关于开展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和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领会文件内容,安排有关人员组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报告【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报告【完整版】

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财政局:   根据x纪发【2011】14号《关于开展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和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领会文件内容,安排有关人员组织自查,对20xx年以来规范津补贴后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梳理,通过自查我局不存在违纪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现将具体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现有在职行政编制19人、参公编制5人,其中正处级干部3人,副处级干部6人,正科级干部9人,副科级干部5人,科员1人。离休人员3个,其中付厅级1人,正处级2人。退休人员15人,其中正处级2人,副处级3人,正科级9人,科员1人。   二、自查情况:   1、我局自20xx年规范津补贴后,无新增津贴补贴项目、提高津贴补贴标准、扩大津贴补贴发放范围。无自行扩大行政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无发放有价证劵和实物。   2、没有利用“小金库”资金、通过摊派向下属单位集中收入、违反规定利用政府非税收入等发放津贴补贴等;在清理规范津贴补贴中按要求如实上报津贴补贴。   3、认真执行国家统一规定津贴补贴政策,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执行。   4、我局不存在超过规定范围和标准取消的以及新出台的补贴项目,对已发放的符合规定范围和标准的改革性补贴,也无擅自提高标准、扩大发放范围。   5、我局不存在用自筹资金发放津补贴,属财政全额拨款,按规定发放的津补贴均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依法代扣代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6、我局按照x财发【20xx】327号和x财综发【20xx】124号文件规定设立津贴补贴会计科目、用于核算发放津补贴,没有在其他科目核算发放津补贴的现象。   7、我局没有设立“小金库”,也就不存在资金的来源和用途。   8、自查依据为文件内容所规定的10个文件。   通过自查我局不存在上述7项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政策、标准、范围执行,对自查表中的数据如实填报,若对违纪违规问题隐瞒不报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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